浙江老妇病重难愈服毒求死 三家人未阻拦涉杀人遭判刑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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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名老太太重病长期卧床,由其大女儿和大女婿照料。2017年8月,女婿在老太要求下购买老鼠药,并和老太的丈夫、女儿一同,看老太服下老鼠药直到毒发身亡。
最终,3名家人于2018年6月依故意杀人罪获刑2至3年不等(缓刑3至5年不等)。
案件法官夏俏骅日前披露相关细节,称庭审当日陪审员听完被告陈述亦悲伤流泪,但法庭依然要依据法律判刑。不过,在考虑各种情况后,决定给予缓刑。

案件承办法官夏俏骅指,该案的审理超出单纯法律层面的思考,蕴含了太多的悲恸与无奈。(都市快报)

据法官描述,死者是一名冷姓中年妇女,生前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多种疾病,由于大剂量激素治疗等原因,导致其体重暴增,骨质酥松,又因意外摔断腿,只能卧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由其大女儿和大女婿照料。

在治疗及此后的卧床养病过程中,死者逐渐产生厌世的情绪,多次要求女婿帮其购买自杀所用的老鼠药。2017年8月27日,女婿买来老鼠药,死者当著丈夫、女儿和女婿的面将老鼠药服下,3名家人跪在床前痛哭,没有采取阻拦或救助的措施。

3人去年5月因故意杀人罪在台州路桥法院受审。最终,死者丈夫和女婿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女儿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法官指量刑经慎重考虑,对判决书进行了多次校对。(都市快报)

法官指突破惯例给予缓刑

法官指出,这是台州市第一宗因“安乐死”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经过死者小女儿等证人出庭作证,3名被告人在死者患病期间给予充分照顾,充分印证了他们将大部分收入用于给死者看病,还向亲戚借钱看病的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对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及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并详细阐述被告人“情虽可悯,但罪不可恕”。

案发后,考虑到死者女儿有自首情节,以及他们尚未成年的儿子需要被抚养等因素,她获准取保候审。庭后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合议,合议庭成员都认为被告人触犯了现行刑法,亦与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不相符,对3被告人应当定罪处罚,且在刑期上达成一致看法。

经过慎重的考虑,合议庭成员最后一致认为,考虑被告人与死者的特殊关系,被告人在死者生前悉心照顾,死者系自杀身亡等情节,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法官指出,故意杀人是严重罪行,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在实践中并不多见,突破这种惯例需要很大的勇气。

法官披露的审理细节令事件再次成为舆论热话,不少网民仍然认为,应尊重老太选择死亡的权利,其家人应属无罪。不过亦有人认为现行法律不支持“安乐死”,法院已视情形给予被告人轻判。

网民热议:

为甚么不能自己选择结束生命?他们家人不过是尊重她的选择
缺少人性关怀的法律,是没有灵魂的统治工具。
在配套完善的条件下,安乐死应该合法化。
安乐死管控太难了,我觉得短期内不可能合法
服毒算啥安乐死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