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范冰冰代言广告将复出 台媒爆经纪人穆晓光下场凄惨 

撰文: 李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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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中国税务机构重罚8.8亿(人民币,下同)的女星范冰冰,近期已有厂商推出她的代言广告,有传疑似准备复出。
据台媒《自由时报》今天(11日)消息,相较于范冰冰的复出,她的经纪人穆晓光则被曝至今仍遭拘留在北京某招待所,待他补缴完比范冰冰更巨额的罚款后,就会被北京当局驱逐出境。

范冰冰多个广告已开始推播,其经纪人穆晓光(右)则仍被拘留。(VCG)
网上流传一辑范冰冰代言眼镜品牌的最新广告硬照,或为复出之路打响头炮。(网上图片)

有大陆演艺圈人士爆料,穆晓光因为在税务局查账时焚烧账本,以及所涉及的洗钱金额过大,现在仍被拘留,至少还需1个月的时间让税务局把账弄清,才可能在春节过后被释放。

该演艺圈人士直言:“穆晓光届时要上缴的罚款可能比范冰冰还多。”更表示就算穆晓光有能力缴清罚款,也将因罪刑重大,被驱逐出境。

此前大陆官方明确表示范冰冰就偷税一事已经受到相应惩罚,至於穆晓光被捕是因为他是偷税漏税的直接人员,并且故意销毁账簿,故应按照法律受制裁。

对此,有大陆律师表示,穆晓光和范冰冰的行为不是同一类的违法行为,他们侵犯的客体并不一样。 

律师指,范冰冰作为纳税义务人涉嫌干犯的是逃税罪,是税收征管方面的犯罪。而经纪人穆晓光的行为妨害则是违反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 

据中国《刑法》第162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