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汉打死掘家墓老人 被控故意伤害罪喊冤:我系正当防卫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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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一名56岁男子徐义明,深夜惊见自己父母的墓地遭一名老人持铁铲、木棒挖掘,他便夺下木棒,挥向73岁的掘墓者马留成,致使对方四肢多处损伤,失血过多而休克死亡。
当地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徐义明提起公诉,但徐义明坚称自己是在正当防卫。其律师也说,根据徐供述,马先持棒打人,随后徐才夺过木棒,应属正当防卫范畴。

徐义明家墓左上角被马留成敲掉一块。(红星新闻)

死者三度挖徐家坟墓

根据平顶山市检察院起诉书,2018年3月28日晚11时许,徐义明酒后到家人墓地,发现同村村民马留成携带木棍、铁铲等工具,正在破坏徐家祖坟。随后两人发生争持,过程中徐义明夺过马留成手中木棍,朝马留成四肢猛击数次。其后马留成被拉回家中,于次日凌晨死亡。根据司法鉴定结论,马留成系被他人用钝器棍棒类,打伤肢体致多处动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根据徐义明家属的描述,这是徐义明家墓第三次被马留成破坏,马家属还曾为此签下一份保证书:“我是马留成的侄子,有义务管他,以后对他严加管理,绝不让他有类似事情的发生。”

死者马留成曾多次破坏徐家坟墓,其侄子还曾为此写下保证书,承诺对其严加管理。(红星新闻)

凶器上无疑犯DNA

平顶山中院周三(19日)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徐义明持木棒打死马留成,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赔偿获得马留成家属谅解,建议量刑10至15年之间。公诉人认为,马留成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徐义明侵犯了马留成的生命权、健康权,公民的生命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格利益”,建议量刑10至15年。

徐义明辩护律师赵星则认为,此案关键证据缺失,警方无法在凶器上鉴定出疑犯的DNA,属无罪;且根据徐义明供述,掘坟者马留成先持棒打人,随后徐义明夺过木棒,是在进行正当防卫。赵星表示,事发当天是深夜,徐义明再次发现马留成正在用铁锹刨其祖坟,说明马留成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且马留成首先拿起手中木棍朝徐义明打来,手无寸铁的徐义明精神受到高压逼迫,人身安全亦备受威胁。

徐义明则在庭上表示:“我不认为我犯了故意伤害罪,我是在正当防卫。”他同时又说,“我在看守所学了很多政策,我认罪。”马留成家属马根相则提出15万余元的赔偿,他在法庭上说:“给我赔偿,我能谅解。”徐义明则当庭回应称,3万元以内可以考虑,“家里穷,3万元都要去借。”案件未当庭宣判。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