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刑责】湖南12岁仔菜刀狂斩杀母 被拘数日后获释或回校就读
本月初,湖南沅江市发生一宗伦常惨案,一名12岁少年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竟持刀将她杀害。
按照内地法律,不满14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涉事男童不需为事件负刑事责任,被捕数日后便获得释放,他的亲戚更打算将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事件发生在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镇,涉事男童名为吴某康,今年12岁,在泗湖山镇中心学校读六年级。12月2日晚上9时半左右,他在家中二楼持刀杀害34岁的亲生母亲陈欣(化名)。邻居形容,当晚曾听到隔壁传来吵闹声,感觉像是吵架。
行凶后,吴某康将二楼卧室门反锁,把钥匙收起,把染血的衣服换下,犯案用的菜刀也被扔到房屋后的鱼塘中。面对来访的外公,则谎称“我妈去外面了,没在家”。
死者满身是血 至少二十道伤口
但由于一直见不到女儿,吴某康的外公决定上二楼寻找她,爬窗户进入被反锁的卧室后见到其尸体。他事后形容道:“屋里到处是血,凳子都倒了,女儿浑身是血倒在地上,双手被砍断,手腕里的骨头露了出来,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头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伤口。”
警察还未来到案发现场前,吴某康仍镇定地说“母亲不是我杀的,她是自杀。”后来警察来了问询吴某康,他才承认是自己杀了母亲,“我就是恨她。”弑母后,他更用母亲的手机向老师请假,发信息说“吴某康明天请假行不,他感冒了。”另有村民形容,吴某康事后被警方带回案发现场了解情况时,竟一直在笑,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表情。
吴某康的外公则表示,吴某康自小被祖父母宠坏,身上有不少坏习惯,包括偷钱、抽烟、逃学等,他的女儿才会严格管教他。“事发那天晚上,应该是他抽烟,我女儿用皮带抽了他,所以他才会拿菜刀砍向他妈。”
学校家长担心再犯事
依照中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吴某康弑母却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被捕数日便获释。
目前,吴某康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其他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怕他又再犯事。
事件在内地引起不少关注,有人直言男童质疑禽兽不如,亦有人认为他获得释放无道理可言:
不能放,不愈(予)严惩,以后其他孩子都去模仿怎么办,
让一个杀掉母亲的恶魔灵魂继续游荡在人间是人类的灾难。
这也能释放,真实无语。不判处死刑,难道也不判处死缓吗?
杂碎,还不如一个狼崽子,禽兽不如!
12岁的孩子就可以随便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