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交易群成员上载515段色情影片 微信群主默许触法获刑半年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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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会在社交平台开设群组,互相交流兴趣爱好,又或买卖物品等,不过,你可知道,若是群组成员在群内发布违法信息,群主可能要“连坐”?在云南,有一名微信古玩交易群的群主因默许并纵容成员上载色情影片,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涉案微信群群主“真身”是一名31岁的罗姓男子,云南省德宏州人。2017年2月,罗男使用微信号创建名为“边境文玩拍卖”的微信群,同时担任该群群主和管理员。同年12月,一名微信用户与罗男商量后,罗男允许他人在群内发布色情影片供群内成员观看。为逃避网络监管,罗男更多次修改该微信群的暱称。
警方后来经远程勘验检查揭发事件。统计后发现,于3月31日至4月10日短短11日,该微信群内共发布515段色情影片。5月16日罗男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逮捕。
“传播淫秽物品罪”罪名成立
8月,寻甸县检察院以罗男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向法院提出公诉。法庭上,罗男对控罪表示没有异议。
寻甸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罗男违反法律规定,传播色情影片515段,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控罪名成立。罗男当庭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罗男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