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凤】安徽看守所长收贿助“立功”:安排疑犯“救人”博减刑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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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有看守所所长为协助两名疑犯“立功”博取法院轻判,竟联同警员及疑犯自编自导自演“救人”戏码,让二人得以“勇救”另一名企图“上吊”的疑犯。
涉事看守所所长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法院同时启动再审程序,认定疑犯丁某及焦某不构成立功,重新作出刑事判决。

事发2012年底,看守所医生主动接触唐某,称丁某是他的表哥,希望能在看守所立功从而获得轻判。其后,警员陶某亦找上唐某,称焦某是同学,加上焦某律师是唐某的远房亲戚,答应事成后给予2万元(人民币.下同)报酬。至此,唐某决定让与丁某、焦某同监室的赵某假装自杀,再让前者“救人”,赵某事后被答应可获2万元及帮忙聘请律师。

及至12月13日中午,赵某趁就其他人午睡之际假装上吊自杀,丁某及焦某则及时发现及阻止。经唐某安排,立功建议书随即被送到法院及获准采纳,丁某获减轻处罚,焦某亦获从轻处罚。值得一提是,自杀的戏码手法十分粗糙,赵某被“救起”时,被发现颈项上连一条勒痕都没有。

唐某安排另一名疑犯假装上吊自杀,再让丁某及焦某“英勇救人”。(视觉中国)

假自杀疑犯没有应得报酬,最终揭发事件

焦某在事后委托姊夫送给管教员姜某4条香烟,丁某亦委托看守所医生送给姜某礼物。此外,丁、焦的家属更宴请唐某等人,并给予4万元报酬。看守所医生、姜某及担任当中间人的陶某等人同样获得数千元的报酬。

但由于赵某未有获兑现承诺得到报酬及帮请律师,令其因抢劫及盗窃罪被法院重判13年,遂撰写上诉状威胁揭发事件。唐某得悉后,故意将赵某的上诉状扣起,同时向法院出具不作上诉证明。赵某被剥夺上诉权,上诉期满后更立即被转送至宿州监狱服刑。赵某在服刑期间郁郁寡欢,出现自杀倾向。狱警见状上前开解赵某,最终揭发事件。

安徽滁州中院日前经审理后认为,唐某身为看守所所长,不但扣押上诉状并将赵某直接投送监狱服刑,剥夺其上诉权,构成滥用职权罪,更为犯罪分子办理虚假立功证明以逃避法律处罚,至今一共收贿约15万元,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及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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