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性侵少女 检察院促成花8万元和解 刊文晒“政绩”挨轰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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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一名未成年少女早前遭性侵,不过承办检察官在调解双方和解成功后,不但把未成年疑犯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级审,让他可以放出监狱,赶及9月开学,甚至还在收下疑犯母亲所致送的感谢锦旗后,发文对外宣传双方“冰释前嫌”,事件随即引起舆论争议。

检方把未成年疑犯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级审,让他可以放出监狱,赶及9月开学。(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鲁山检察院事后发出图文宣扬双方“冰释前嫌”的“政绩”。(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事件双方均未成年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9月19日先后在官方微博、微信发出一篇题为《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检察官介入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文章指,鲁山县某中学一名初二学生,今年16岁的小赵在今年暑假期间因一时冲动,与17岁的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鲁山检察院随即于7月24日批准逮捕小赵。

事件发生后,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韩昊找来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小花心理辅导,文中更称小花因此“逐渐走出阴影”。韩昊和驻所检察官则在另一边共同教育引导疑犯小赵,小赵亦因此写下了悔过书和致歉信。

此外,办案检察官劝导两位未成年人的父母面对面和解。最后,小赵的母亲赔偿了小花的父母8万元(人民币.下同),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书。鲁山检察院最终于9月2日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赶及开学季,重新上学。

为了感谢检察官韩昊,小赵母亲事后亦送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的锦旗,她更开心地说:“我儿子终于重新回到学校上学了,太谢谢你们啦!”鲁山检察院事后发出图文宣扬双方“冰释前嫌”的“政绩”,还称锦旗上的16个金黄大字,不仅是对该院未成年检察工作的肯定,更是全社会对未成年检察工作发出的诉求:“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检方指双方家长以8万元人民币签订和解协调。(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那个锦旗好意思收?”
“还要考虑强奸犯的成长……还送锦旗?”
“在检方同志的见证下,双方家长结成了娃娃亲。”
“和稀泥的典范,地方检察院恬不知耻还特么宣传!”
“魔幻,鲁山检察院还要把这事当作光荣事迹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