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女子假扮济公上身 骗迷信亲戚三百多万元还赌债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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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21日报导,为还赌债、骗赌资,广东佛山一女子竟利用亲戚迷信“济公”的心理,假扮“济公”诈骗人民币300多万元。近日,当地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

电视剧中的济公形象。(网络)

为了还赌债骗赌资挥霍,广东佛山一女子竟利用姑仔夫妇二人迷信“济公”的心理,假扮“济公”诈骗350万余元人民币。

冯某自2013年开始赌博,为了赌博及偿还赌资,冯某找到了自己的姑仔杨某、杨某的丈夫朱某,利用二人迷信“济公”神佛的心理,谎称自己是“济公”上身且可以代“济公”传达旨意,让杨某开设一个以冯某名字的账户“神库”,并由冯某进行保管。冯某声称,杨某需要向“神库”内存入尽可能多的款项,款项三年内不可以动用,这样才可以保佑杨某家宅平安。杨某听信后便将自己的银行存折及密码给了冯某,冯某先后从账号中提取了320万元进行赌博。

2016年3月,冯某欠下大量赌债无法归还,因此故伎重施,以“济公”名义骗杨某、朱某将二人的住宅以23万元抵押出去帮自己还债渡难关,否则就会有难。直到2016年9月,杨某夫妻抵押住宅的期限到了,二人因无法还债被迫卖楼,随后选择报案。

法庭上杨某表示,之所以持续信任冯某,是因为在“神库”保佑后两年,自己儿子顺利结婚并生了双胞胎孙子,因此她更加相信冯某。当追问冯某“神库”中钱的去向,冯某就推脱并逃跑,说天机不可泄露,不然就不能保家宅平安。

女子假扮济公上身,骗迷信亲戚三百多万元。图为江苏镇江一景区内,演员身著古装化身济公吸引游客驻足围观。(视觉中国)

嫌犯上诉称只是侵占而非诈骗

当地法院一审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处罚金三万元,并责令其退赔杨某、朱某三百余万元。

冯某上诉至佛山中级人民法院,称对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异议,应认定为侵占罪。冯某认为,“神库”的款项是冯某在行使保管权,而非所有权,符合侵占罪特征;且杨某、朱某明知道房子抵押是为冯某还债,因担心家人有难故仍将住宅抵押属不情愿的借贷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特征,其还认为该案件发生在亲友之间,且被害人仅要求退还财物,社会危害性较小,应从轻处罚。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神库”中款项被冯某用于维持赌博或偿还赌债,夫妻二人并不知情。冯某多次采用封建迷信手段,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继续处分财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相信迷信活动而使其自愿交出财物,得逞后将所得钱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债,其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而非民间借贷。

冯某将骗得财物用于非法活动,且事后无力偿还杨某、朱某的经济损失,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依法不适用减轻处罚,佛山中院据此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