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眷恋已婚前度廿载 七夕求保“情人关系”不遂动刀杀所爱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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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审理一宗谋杀案,案情为于去年七夕(8月28日下午)佳节,犯人王某在长春市一办公楼二楼办公室内,要求张某继续同其保持情人关系遭拒,遂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张某,致其失血死亡。法院裁定王某“故意杀人”罪成,判处其无期徒刑。

吉林男眷恋已婚前度廿载,七夕求保“情人关系”不遂动刀杀所爱。(视觉中国)

据《法制晚报》7月18日报道,王某供述说,他和张某都是某单位的工人,两人在20年前张某刚上班时曾恋爱过,但因张某母亲不同意,最后分手,两人各自成家。

王某说,1年前他离婚后,希望还能和张某结婚,但张某一直放不下自己的家庭没离婚,也不同意与他保持情人关系。报道称,王某和张某的多名同事都作证说,王某经常因为张某和前妻吵架。

当日转帐520元人民币以表心意

王某称,2017年8月28日是七夕,当天早上8点多,他给张某转帐520元人民币以表心意,但张某却发微信说自己不能收,想好好和老公过日子,不让他再找自己,之后王某追到她办公室,要求继续保持情人关系,张某仍不同意。

当天中午,王某回家喝了酒,又带著刀去找她:“想要是谈崩了就杀她。”下午1点半,王某又到张某办公室继续纠缠,张某仍不同意,于是他举刀行凶,直到张某倒地才离开。王某行凶后同事们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医生赶到后说张某已死亡。

原本准备开车至水库自杀

王某说,此后他拿著刀开车准备去水库自杀,但车撞到电线杆上,腿和头受伤,于是就电召车辆去派出所自首。

法庭上王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案件为感情纠纷引起,王某自首,建议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亦鉴于王某自首并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从轻处罚,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