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宜家水杯突然爆裂致门牙崩断 北京女获赔4万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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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王姓女子称其在宜家购买的一款透明玻璃杯在使用期间突然爆裂,使她的门牙崩断,面部多处受损。
王女事后向宜家兴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共100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要求宜家向王女赔偿4万元。

涉案同款水杯。(网上图片)

王女称,2016年6月20日,其在宜家北京西红门店购买一款“斯黛纳”透明玻璃杯。时至2017年5月20日,她向玻璃杯倒入常温水,举到嘴边时却突然发生爆炸,“声音巨大,玻璃碎片四处飞溅,瞬间被炸晕倒地”。她醒来后发现一颗门牙已崩断,到医院验伤后被诊断为面部裂伤,牙外伤,口腔黏膜溃疡,需要缝4针。

事后,王女向宜家兴诉,称自己平时从事珠宝设计及鉴定工作,杯子爆炸对她的相貌、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造成很大影响。因为水杯爆炸,她对玻璃及类似玻璃制品都产生恐惧心理,看到碎玻璃就心悸,不能打磨类似于玻璃的宝石。

王女指,事件对她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和巨大的精神损害,请求法院判令宜家退还购物款3.9元,并双倍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共100万余元。

王女称,其在宜家北京西红门店购买的水杯突然爆裂。(视觉中国)

宜家:涉案同款水杯未曾接获同类投诉

今年4月,该案在北京大兴法院开庭。宜家方面在庭上表示,王女没有提供发票等证据证明杯子在宜家西红门店购买;且公司翻查纪录发现,2016年6月20日当天,宜家总共销售28个同款水杯,购买者为三名会员,他们都和王女士没有任何关系。

宜家方面认为,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王女士所受的伤是涉案玻璃杯造成的,因事发当晚的情形只有王女一人的口述,没有第三方的验证。此外,宜家方面还表示,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事发后,宜家曾委托两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玻璃杯完全符合标准。涉案同款杯子至今销售总数达61万多只,但除了王女投诉的事件外,宜家没有收到第二宗自爆伤人的投诉。

法院判宜家支付王女各项经济损失

王女则反驳道,鉴定是宜家单方面委托进行的,而且标准使用的是1997年的欧洲标准,但涉案产品在中国销售,“为什么要用欧洲标准?”王女又认为,涉案玻璃杯的设计师是外籍设计师,宜家方面在设计此款产品时,未必有考虑过中国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习惯。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宜家在明知产品缺陷仍向消费者出售商品的情况,王女要求宜家公司双倍赔偿的要求,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王女士的经济损失,合理部分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医疗费、误工、精神损害等,判决宜家向王女支付各项费用合共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