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为办按揭买车伪造离婚证 遭妻子举报定罪后弄假成真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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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对黄姓夫妻本来已感情不睦,其后黄先生办理买车按揭时因妻子拒绝联名签字,于是伪造离婚证,不料遭其妻发现及举报。近日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黄先生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下同)。
根据内地《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银行为防止一方无力偿还,另一方被迫接盘还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必须先获配偶在按揭文件签字同意。
据内地《青年时报》7月3日报道,黄氏夫妇于2012年通过某婚恋网站相识,相处约半年后就结婚。婚后,黄先生以资金需要、开淘宝店等各种理由,屡次向妻子及妻子的朋友借钱,全部有借无还,夫妻两人多次因金钱纠纷争吵。
2016年11月份,黄先生想购买价值辆40多万元的车辆,黄太太认为丈夫一直到处挥霍,拒绝签字以助其办理按揭。结果黄先生委托他人,花费百多元,伪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随后带著假文件前往车行办理买车按揭。
怀疑其夫利用假证作非法勾当
2016年底,黄太太在丈夫行装发现伪造的离婚证,质问下其夫一把抢回假证,然后避而不谈。2017年,黄太太再次在丈夫车上发现假离婚证,怀疑其夫利用假证作非法勾当,于是报警举报,还称黄先生可能拿著从她那里借来的钱去放高利贷。
黄先生归案后,如实交代事件来龙去脉,最终被判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成,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青年时报》称黄氏夫妇目前正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