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供学生牛奶疑不合格 政府勒令老师“试饮”“验毒”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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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宿州市萧县教体局下发通知称,因部分学校供应的学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测合格后恢复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确认没有异样后再给学生喝,以确保学生安全。此事经网上曝光后引来大量质疑,认为与其让老师承担风险,不如严格把控进货管道。据悉,目前当地已经叫停了老师“试喝”要求。

安徽萧县发布的通知。(网络图片)

5月18日,萧县教体局营养办下发一则通知,通知称,萧县部分学校供应的两种品牌的学生奶,因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县食药局意见暂停使用并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经研究于5月28日恢复供奶。

但在恢复供奶的同时,该通知还要求落实班主任“试喝制度”,即每个班级由供奶企业每天免费提供一盒学生奶,由班主任在学生喝奶前一个小时进行试喝,待班主任试喝后没有发现异样,确保安全后方可发给学生饮用。

通知还强调,如因班主任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

“教师试喝出问题了怎么办?谁来保障教师的安全?”有网友质疑,食品安全问题应该是厂家保障,政府质监部门进行监督,而不是让教师帮学生试喝。

对此,22日下午,萧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萧县网宣办官方微博“萧县发布”回复称,萧县学生饮用奶在供应过程中有个别学校出现了学生奶胀包、结块等现象,经相关部门封存检测,属合格产品,准备于2018年5月28日开始恢复学生奶的供应工作。

通报称,县教体局营养办在通知恢复学生奶供应的同时,要求学校落实班主任试喝制度,在网友提出质疑后,因该项工作并未执行,县教体局及时撤销了通知决定。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现已停止学生奶的供应。

据悉,“试喝”通知所涉两个品牌的学生奶,有3万余名学生饮用,不过,此前没有出现学生饮用后不适的症状。

有律师表示,当学生食物出现问题时,首先奶品供应商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此外,学校和教育局等机构也应当承担责任。任何机关、单位都无权强令教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奶品进行试喝,如果发生责任事故,责任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