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农地种逾2100株罂粟 涉事村民自称误以为“能治百病”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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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日报》3月31日报道,韶关始兴两村民自称,由于误认为罂粟可以治百病,所以私自在果园和菜园中种植罂粟。
3月28日,韶关市始兴县民警在该县某果园和菜园内发现并铲除罂粟植物2179株,2名村民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刑事拘留。据知,个人经查实非法种植罂粟超过500株者,经已触犯刑事罪行。
时下,正值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开花和结果季节,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始兴警方大力推进“禁种铲毒”行动。
3月28日,始兴警方接获举报,称该县某镇有人种植罂粟,随即派员到场侦察,发现一处果园里种植有罂粟面积约6.8平方米,铲除后清点共1584株。民警随即循线排查,又在某菜园内发现种植面积约6.6平方米的罂粟植物,铲除后清点共593株。
2人均称不知是罂粟
经调查,两处罂粟植物分别是村民易某、赖某所种植,2人均称不知是罂粟,只听说该植物“能治百病”,所以私自在自家地里种植。目前,2名疑犯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透露,罂粟是毒品鸦片和海洛英的主要原料,在食品中添加或者是食用剂量过大会导致上瘾,在中国属于禁止种植植物。因此,无论是处于何种目的,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均属违法。
中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有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同时规定:种植罂粟数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铲除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受刑事惩罚。
对于种植数量较少尚不构成犯罪的,则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中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处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可给予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