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为父海上缉凶案宣判 山东男无证驾驶游艇致2死 获刑13年
2021年,孙某某无证驾驶游艇载人出海捕捞,期间与另一船舶发生碰撞,却未采取救助措施离场,导致2人死亡。
12月30日,该案在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囚13年,附带民事赔偿74万余元(人民币,下同)。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的定罪量刑及赔偿金额,当庭表示请求检察院抗诉。
受害人家属李女士介绍,2021年5月9日,父亲和表叔驾船出海却彻夜未归。3天后,损毁的快艇被海浪冲到岸边,有碰撞痕迹。17天后,有人在码头附近发现表叔的尸体,经鉴定为溺亡。5个月后,父亲的部分骸骨在海滩附近被发现。
随后,李女士与妹妹开始长达年的“海上追凶”,她们双双辞职、变卖房产,曾悬赏50万元征集线索。
2023年,一名为悬赏而来的船员向警方提供线索。2023年5月26日,孙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后以交通肇事罪被正式起诉。判决书显示,孙某某仅持有普通船员证书,不具有游艇驾驶资质,出事后孙某某到对方快艇上检视后提出二人已没有意识,未采取救助措施,随即驾船离开。
2024年3月28日,该案在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称,被告人孙某某无证驾驶船舶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
一审结束后,受害人家属透露,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她们感到被告人毫无歉意,对方律师的辩解和陈述的观点也没有相关的证据支撑,“看到对方毫无悔意,我们家属非常心寒”。家属提出以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的请求,希望法院给予严判。
据介绍,孙某某与李女士的父亲同村,从小就认识,比较熟悉,也没听说有什么过节。事发当晚,李女士一家找人帮忙寻人时,曾有人请求孙某某帮忙,遭拒绝。次日凌晨,她们见过孙某某一面,对方没有提到撞船一事,后来孙某某才驾船加入搜寻。
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付建表示,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囚13年,附带民事赔偿74万余元。
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的定罪量刑,当庭表示请求检察院抗诉,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她们对民事赔偿金额也不认可,将会上诉。据悉,家属索赔金额为170余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寻找被告人路上的交通费、餐饮住宿费、误工费、悬赏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