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村医吸毒成瘾 急诊科主任为其开近3千支麻醉药 获刑3年
湖南一名村医吸毒成瘾,想长期购买麻精药品,于是与一名医院急诊科主任勾结,三年期间从其处非法获取麻醉药品哌替啶(pethidine,内地称“杜冷丁”)近3000支。
据《检察日报》报道,杨某洪曾是一名村医,但吸毒成瘾,遂想到利用麻精药品达到吸食毒品的效果。为购买此类药品,他经常利用村医身份陪同癌症病患前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某医院就诊,并刻意拉近与该医院急诊科主任刘某庭及急诊科护士的关系,以便从其处获取哌替啶。
据了解,哌替啶是临床医疗上给病患镇痛、麻醉的药物,过去常用于缓解癌症病人的癌性疼痛。然而,这一本来用于缓解疼痛的药物,却被一些人滥用,成为毒品的“代餐”。
及至2022年9月,湖南省审计厅发现刘某庭所在医院麻精药品使用量的异常,同年10月11日,该医院向洪江区警方移送线索,10月13日,洪江区警方对刘某庭非法提供麻醉药品案立案侦查。
经查,2019年至2022年,刘某庭在未亲自诊查患者、未建立相应病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利用麻精药品处方权,多次向杨某洪开具麻醉药品哌替啶处方,或者将自己的麻精药品处方权帐号、密码提供给杨某洪,任由其在医院电脑上开具哌替啶处方,合共非法开具哌替啶2846支(0.1g:2ml/支),并违反哌替啶不能带离医院注射的规定,授意护士同意杨某洪用注射器将安瓿瓶中的哌替啶抽取后带离医院。
杨某洪冒用他人名义在刘某庭处非法获取哌替啶后,将1500多支用于自己注射,剩余的用于病患治疗,案发后被警方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而刘某庭主观上明知杨某洪是吸毒人员,仍为其长期、大量提供哌替啶,依法应当以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查过程中,刘某庭辩称其主观不明知杨某洪是吸毒人员,但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在案证据,结合刘某庭的从业经历、相关证人证言、违法开具哌替啶的数量、次数明显异常等方面分析认定其具有主观明知,且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得出唯一排他性结论。
2023年2月17日,洪江区检察院以刘某庭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5月12日,洪江区法院以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处刘某庭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刘某庭不服,提出上诉。2023年6月27日,怀化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