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做一年?上海打工仔因迟到被扣20万人工与公司打官司 法院咁判

撰文: 陈进安
出版:更新:

为防员工迟到,不少公司都会以扣工资来作为惩罚方式,然而上海一名上班族却在一年内,因迟到被扣了足足2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工资,数目大到足以是许多人的年薪。劳资双方之后对薄公堂,案件近日在黄浦法院宣判。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明显扩大劳动者违纪结果、加重劳动者违纪责任的不合理规定,不能作为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依据,判决公司支付事主一年内的工资差额19.6万余元。

案情指,2019年9月17日,江某到某医疗公司任职,从事内勤工作。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间大于10分钟小于30分钟的,扣当月工资的1%。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的8%。

而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依据考勤制度及江某的考勤记录,在其工资中实际扣款总计20.9万余元。对此,江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以多次旷工为由扣除工资于法无据,要求支付这一年内的工资差额。仲裁委裁决支持诉请,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黄浦区法院,要求不予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对迟到的劳动者扣除相应未提供劳动时间对应的工资部分,但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亦应当合理且善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明显扩大劳动者违纪结果、加重劳动者违纪责任的不合理规定,不能作为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依据。案中公司本身不具有罚款权,如为了惩罚而扣除多倍的工资,既有悖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情理,故按劳动者日工资扣发相应缺勤时间的工资,是较为公平合理的。

结合江某实际缺勤时间,经核算,江某应被扣工资为1.2万余元。最终,法院遂判决公司支付江某工资差额19.6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