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9岁少年猝死 疑遭诱骗8个月内卖血16次 家属拒开棺鉴定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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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5日,家住山西忻州市静乐县的19岁少年赵伟在家中突然去世。其父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儿子在去世前8个月内疑似连续被抽血浆多达16次,最短的“卖血”只隔了12天,每次可获260元至300元(人民币,下同)不等的费用。赵伟离世10天前曾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为重度贫血,疑出现造血功能障碍。
家属认为,血浆站需对赵伟的意外离世负责。
3月18日,涉事血浆站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回应称,赵伟符合抽采血浆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工作,如有异议,家属可循法律途径解决事件。

《新黄河》报道,今年1月初,赵伟外出打工回家后感到不适,自称患上感冒,但一连几天在家中吃饭、睡觉都很正常。1月15日,赵伟突然浑身无力,没有下床,中午需卧床吃饭,甚至无力说话,随后更昏迷不醒。惟医生赶到现场时,赵伟已无生命体征。当天家属将其安葬。

次日,赵伟父亲在整理儿子遗物时,在床垫下发现一沓票据,记录了2023年赵伟被抽采血浆的情况。从2023年5月到2023年12月,共8个多月内,赵伟被抽血浆的次数至少有16次。

另有一张当地医院的入院证显示,赵伟曾于1月5日到静乐县人民医院就医,诊断显示其全血细胞减少,重度贫血,出现心悸现象,怀疑有再生障碍性贫血。

赵父表示,通过多方了解,他们才知道儿子去世前经常“献血”。赵伟生前被数次送往“忻州血浆站”,以单次260元至300元不等的报酬抽采血浆。有关单据显示,两次抽采血浆的最短记录仅有12天,赵伟曾一个月内被3次采集血浆。

据介绍,“血浆站”不同于献血站,单采血浆站是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所谓“单采血浆”,是将抽出的人血经离心机分离,取走血浆后再把红细胞回输给抽血者。

赵父表示,据聊天记录显示,儿子自2023年5月通过一名吕姓男子接触到血浆站,平均每个月抽2次血浆,除了每次可获“报酬”,对方更提供“车接车送”的服务。他又称,血浆站属于“拉人头”宣传,“拉一个给100元。他们通过这种方式诱骗这些刚入社会的孩子频繁‘卖血’,导致我儿子长时间高频率抽血,造成血液再生功能疾病最后导致死亡,必须为此负责”。

2021年9月2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其中提到,献血浆者只接受单采血浆机采集血浆,拒绝手工操作采集血浆。两次献血浆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一年内累计献血浆次数不得超过24次。每次献血浆量不得超过600克(含抗凝剂)。目前,中国无相关规定要求采集血浆必须无偿。

前述提到的“忻州血浆站”,全称为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在单采许可证核定区域范围内单采血浆(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及乙肝特异性免疫血浆制备与采集),控股股东为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月18日,忻州天坛生物单挣血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公司关于血浆的抽采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献血者在抽采血浆前都会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检查。至于前述提到“拉人头”宣传一事,该工作人员并未予以正面回应,其称按照血浆站的规定,确实有部门负责下乡宣传。

忻州市忻府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尚不能确认赵伟的死亡与采血浆之间有关,需要专门机构进行医学损害鉴定或司法鉴定,来划分责任,但赵伟的父母没有同意鉴定。

家属认为,血浆站需对赵伟的意外离世负责,因为当地讲究入土为安。《荔枝新闻》报道,赵父表示“入了土再弄出来心里很难受,如果实在走那一步,该咋办就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