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代理新盘佣金齐实收至少2% 地监局吁留意勿违反《竞争条例》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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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盘市场交投量大幅减少,地产经纪生意难做,本港四大地产代理行近日发内部通知,指示由今年1月1日起,所有一手新盘成交实收佣金必须最少2%或以上。
继竞争事务委员会(下称竞委会)就相关行为作出回应后,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亦回应指,地产代理应留意,为免违反《竞争条例》中的“第一行为守则”,地产代理公司应独立作出商业决定。在决定佣金率时,地产代理公司若不作出独立的决定,而与竞争对手联手协定其将收取的佣金率(不论该佣金率是否被视为行业的典型佣金率),即可能违反“第一行为守则”。在此情况下,地产代理公司应注意,与竞争对手有共识地采用同一佣金率的做法,有可能触犯《竞争条例》。
地监局续称,同样地,地产代理也不应向客户表示行内设有任何“划一”或“标准”佣金率。该局又称,一向与竞委会保持密切联系,教育业界必须遵守相关法例,就今次事件,局方会作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