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监局就㓥房“规管租赁”发新指引

撰文: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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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管分间单位(俗称㓥房)租赁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即㓥房租管条例,将于本月22日(下周六)生效。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昨(12日)发出一份新执业通告,为地产代理提供其处理㓥房租赁时需要遵循的指引,新执业通告将同步于22日生效。地监局提醒,如地产代理未有遵守相关指引或法律,或会被纪律处分。

新条例本月22日生效

新通告指引包括告知准租客代理在交易中的身分;在安排客户订立租赁协议前,向客户解释《条例》的主要规定;向客户提供每项“规管租赁”隐含的强制性条款的摘要副本;建议客户以书面达成“规管租赁”,从而清楚反映双方协议的内容;告知客户租赁协议不应载有与《条例》不一致的条款。

地监局执业及考试委员会主席许智文表示,地监局发出这份新执业通告,旨在为代理提供指引,以协助他们在处理㓥房的“规管租赁”时遵循《条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