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查册︱地产代理:未能“双重认证” 难保障买卖双方利益

撰文: 蔡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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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日前与公司注册处,就公司查册提出新建议,要求以“三部曲”禁止公众查阅公司注册资料。不时需要使用公司查册核实物业拥有权的地产代理行业,对上述新措施表示担忧,认为前线代理未能采用“双重认证”的方法核实业主身份,难以保障买卖双方及代理。

代理需做“开门七件事” 包括核实物业拥有权

事实上,法定机构地产代理监管局(EAA)过去也要求代理在销售住宅物业时,需要做足“开门七件事”,即向客户提供七项重要物业资料,包括物业拥有权、物业地址、物业实用面积、落成年份、用途限制等,也要提供政府租契尚余的年期及续期权利,以及有效的产权负担及附有之租约内容。

地监局要求代理在放盘及带客睇楼时,均要做“开门七件事”,包括核实单位物业拥有权。(蔡伟南摄)

对于是次收紧公司查册的新措施,美联物业住宅部行政总裁布少明表示,一般而言,若放售物业由公司名义持有,业主一方需要向地产代理提供证明文件,以证明享有物业的拥有权,另一方面,地产代理也需要自行使用公司查册,以核实业主的身份,上述工作可说是“双重认证”,以保障买卖双方及代理。

布少明指,收紧查册后,预计代理未能进行“双重认证”,“过去曾有假业主出现,身份证都有得做假。”故他对于新措施落实有担忧,届时或需要向律师寻求更多意见,以核实物业买卖资料。

难符合防止“洗黑钱”措施

此外,布氏又指出,地产代理过往会透过公司查册,寻找持有物业公司的董事、公司地址等资料,从而联络相关业主,惟新措施下,估计令地产代理“更难揾到业主”。

中原地产亚太区副主席兼住宅部总裁陈永杰表示,公司查册受限制后,对公司实际营运没有太大影响,但法律上则有所改变,预计代理未能向公司客作尽职审查,因此未能符合地监局要求的防止“洗黑钱”措施。陈永杰续指,对代理而言,物业买卖主要靠土地注册处资料,公司查册并非首要,若公司查册资料不全面,“唯有做少个公司客”。

中原地产陈永杰指,若公司查册资料不全面,“唯有做少个公司客”。

地监局:如有需要 会向持牌人发出相关提醒或指示

就公司查册最新安排,地监局回复《香港01》表示,该局需要详细研究及了解有关详情,如有需要,会向持牌人发出相关提醒或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