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千亿遗产做慈善最后一哩路 范徐丽泰、任志刚做受托人

撰文: 蔡伟南
出版:更新:

就龚如心遗产案,律政司今日(6日)作出以下声明,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委任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为已故龚如心遗产下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律政司司长并任命范徐丽泰、任志刚和郑恩基出任负责监督受托人运作的管理机构成员。按香港现行法律,律政司司长扮演维护慈善利益的角色。 

龚如心在遗嘱中表达成立慈善基金的意愿。鉴于所涉及的重大公众利益,律政司司长按当时需要以慈善事务守护人的身分介入龚如心的遗产事宜,并参与相关诉讼。于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法庭批准由律政司司长提交的遗产管理计划。

受托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管华懋集团的商业运作、审批集团的财政预算及集团拟作出的重大决定。此外,受托人亦会就慈善事务方面的工作作出预算,以用作慈善项目、募捐,和按龚如心的遗愿筹办“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和基金”。

荃湾如心酒店。(夏家朗摄)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产曾经引发不少争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