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跨性别厕所争议】捕猎者迷思 跨性别人士的私人空间
“易服男强闯女厕”这种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屡见不鲜,相反,跨性别这个词语在主流媒体中从来都不算常见。取而代之的是易服男、人妖⋯⋯字字的污名,引导读者对跨性别人士产生一个负面的印象。对多数人来说,只要他们“不要搞到我”就可以,存在与否又与我何干?但这一直备受社会压抑的社群,因为一个法案,逼使整个社会直面他们的存在。这个议案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因为它处理的正正是最私人,最贴身的一件事:公厕使用权。
整个社群因为政治之争而无故被围攻,为何一群只要求享有公平的机会,依据自己的性别认同使用公厕,却被妖魔化成“捕猎者”,在公厕中“做尽坏事”,“威胁他人安全”,但事实又是怎样?
到底谁是公厕的捕猎者,谁是猎物?
说起这个冗长而复杂的故事,就必须由带点枯燥的事实开始:
北卡罗莱纳州的“公厕法案”(又名HB2)
法案明令跨性别人士只可根据其出生证明书上列明的性别使用公厕。又阻止城市通过反歧视LGBT条例,自去年3月通过以来受到公众大力鞭挞。北卡罗莱纳州城市罗里(Raleigh)已因旅客及商业机构取消预订而蒙受300万美元(约2,340万港元)的经济损失。
密西西比州的“宗教自由法案”(即HB1523)
这份去年7月生效的法案影响广泛,容许商业及宗教团体因“持续而真诚地抱持的宗教或道德信念”,而拒绝LGBT族群使用旗下服务,例如辅导、婚礼规划及领养支援服务等。另外亦阻止城市通过容许跨性别人士使用非生理性别的公共厕所。
“生理性别”,短短四字却隔着一个深不见底的鸿沟,远远连接着心中的住着的自我,真正的“性别认同”--在这黑暗之中浮沉探扎的一群,就是“跨性别人士”。
法案斩断那道连接两岸,摇摇欲坠的吊桥,不问是非,将跨性别人士赶回“生理性别”的一边,要求穿着裙子,脚踏高跟鞋的跨性别女性(Trans women,意指出生时生理性别为男,性别认同为女者)入男厕;和要求蓄着胡子,身材壮硕的跨性别男性入女厕,对法案支持者来说,换来的可能是确想中“干净而安全的环境”;但对跨性别人士来说,迎接他们是羞辱、唾骂、甚至暴力相向。多达77%的跨性别人士曾在公厕受辱,他们没有做政客幻想的“穿着女装进女厕偷窥”,他们只是进去,以自己真正的模样上厕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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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恐同”到“恐跨” 勾起深层恐惧的公厕
在讨论以性别认同划分厕所使用权之前,还有一段令现代知识分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即使厕所现在看来符合基本人权;曾几何时,不同种族、不同阶级,不同性向的人,都被限制使用公共厕所。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些被“过滤”的人会对女性和小孩这些“需要受到保护”的群体产生危险。
二战后,男同性恋者使用公厕的权利被剥夺,“因为他们是捕猎者”。60年代,黑人使用公厕的权利依然受限,阿拉巴马州一个黑人青年甚至因想进入公厕而被杀,“因为他们是捕猎者”。2016年,跨性别人士不可根据性别认同使用公厕,“因为他们是捕猎者”。那到底谁不是捕猎者?
“捕猎者迷思”--一个由“赢在起号线”上的顺性别,异性恋,白人,男性群体提出的概念,在五、六十年代时相当盛行,当时的社会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病,由于他们不能生育,所以需要“招兵买马”,在公厕中“捕猎”其他人。想不到兜兜转转,50年后的今日,这个捕猎者的标签,落到跨性别人士身上。
公厕作为进行最私密行为的场所,令人将对性别与性的忧虑投射其中,由少数族裔到性小众,历史循环往复,牵引出一系列以先天条件划分厕所使用权的历史。
“捕猎者迷思” 谁令公厕更危险?
有人假定,若不限制人只可使用生理性别的厕所,可能会有男性假扮性别认同障碍者,再进入女厕偷窥。首先,不论他是否有打扮成女性,甚至本身就是女性,只要他在厕所中作出骚扰他人的行为,例如偷拍偷窥,本身已属违法,即使开放公厕使用权,也只是让跨性别人士“使用厕所”罢了,而不是赋予他们额外的权力去滥用厕所。
让数字道出事实。已通过保障跨性别人士使用自身性别认同公厕的美国18个州,超过200个行政区中,公厕中的性犯罪与骚扰案例完全没有上升趋势,更没有造成任何安全问题,所以假定跨性别女性会危害女厕使用者,只是一个刻板印象。
再者,因为其他人可能滥用权利,而要求跨性别人士的放弃权利,并不合理。
更有媒体报道,支持这个公厕法案的共和党议员在公厕行为不检的案例,比跨性别人士更多。跨性别人士犯事人数是零。共和党议员却有3个案例,虽然这个比较听来有一竹竿打一船人的倾向,但相反地,它完美示范了身分并不代表你的人格。
这个问题不露声色地针对了有阳具的一群--不是男性,而是有阳具的人,包括男同性恋和“男跨女”。相反,“女跨男”进入男厕不会造成对男性的困扰吗?男性的身体是否不需要保护?至于女同性恋者,欲望对象是女性,但因为她们没有阳具,所以不危险?假定男性为Predator(捕猎者),女性为猎物,正是父权社会下的产物,整个性别分隔厕所的意识形态,亦是基于对女性的弱化形象。
矛盾之处是,在公厕中最易受伤害的正正是整个社会想排除的一群--跨性别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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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就可以解决问题?
早前,网上流传一段影片,美国一名打扮中性的女士在女厕中与警察争执,即使她与她的朋友坚称她是女性后,警察态度强硬地指她是男性,要求她出示身份证,她表示没带在身上后被粗暴地带离女厕。事件狠狠地反驳了“顺从生理性别去相应的厕所”一要求,揭示了它的无稽之处。
又或者,你可以看看另一个真实的故事。Sally Kohn是个女人,生理性别是,心理性别亦是,同时她是个女同性恋者。她认为自己的衣著打扮是“不顺从于性别框架”。公共厕所对于Sally来说,不纯粹是排解的地方,更是她经历过羞辱,恐惧甚至直接的骚扰的地方。
19岁时的Sally已经身高6呎1吋,留着一头及下巴的直发,她亦已向身边人坦白自己的性倾向,但在种种意义下,如同其他19岁的青年,她仍然相当迷失--而这年,是她第一次在公厕中被呼喝:“这是女厕!”她在一个度假胜地的沙滩厕所中,一群女性似乎被Sally吓倒,叫嚷着“你在干什么?”“你进错地方了!”
一句“进错地方”触动了Sally的神经,不只是厕所,她进错的是社会,这个性别二元的社会。公厕法案的背后,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不是哪个政客,哪个工会叫喊几句便可以做到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对性别定型的结果,Sally的故事一字一句地道出了一个我们不愿直视的境况,社会正在惩罚这群脱离传统性别打扮者,更何况是一直被边缘化的性别认同不一者?无论是跟随法案支持者的看法,顺从生理性别去相应的厕所,抑或是去对应心理性别认同的厕所,一样是两边不是人。
公厕的未来--性别中立(Gender neutral)厕所
人类文明的进步正是一次又一次打破固有的枷锁,在既有的概念上创造出全新的可能性,而在厕所的议题上,亦有走在时代之前的一群。一间位于纽约的私立大学柯柏联盟学院(Cooper Union)选择将全个校园厕所的性别标志全数去除,为所有厕所都脱去性别枷锁。而美国不少州份正推行的性别中立厕所法例是要求将单格独立厕所,贴上性别中立的标示,不容许限制单一性别使用。
香港大学亦在去年9月引入了一间性别中立厕所,作为香港公营机构的先例之一。位于本部大楼顶楼的学生发展及资源中心,厕所以三个牵手的彩虹小人作标记,小人由传统的男性公仔过渡至女性,代表性别是一种光谱式的概念,而彩虹则是代表了性小众社群LGBT。曾反对同性婚姻组织“性倾向条例家校关注组”反对使用彩虹标志,表示会“模糊性别界线,暗示有第三性的存在,从而挑战香港主流性别及道德观念”。又指港大不应使用公帑宣传“具有争议性的概念”。
港大发言人则表示,性别中立厕所提供了“一个不计性别的选择予使用男女厕时感到压力的一群”。又指行动与大学提倡的包容文化相符,而性别中立厕所则为性别二元以外人士减少被认为“入错厕所”而产生的不便。
有声音指,性别中立厕所是将容许跨性别人士的权利,践踏在他人的权利之上,但其实,在关注跨性别人士之前,在“不切实际”理念的以外,性别中立厕所已经多次被提出去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例如上海浦东新区一个人流极多的公园就引入了10个性别中立厕所,原意是为了减少女厕排队时间,但无疑是较为保守的华人地区踏出的第一步。性别中立厕所的议题并不离身,除了给予跨性别人士一个更舒适的如厕环境外,解决家长带小孩子上厕所的问题,辅助行动不方便的异性亲友如厕的困难,而且可以减少排队时间,降低社会成本。
历史从来都是一个逐步的进程,改变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在特定地点加建性别中立厕所,试行后以实际数字和事实说话,打破捕猎者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