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双重犯罪指控成立 未能获释的根本原因

撰文: 徐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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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一年多的孟晚舟案件,终于在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有了一个重要的结果。温哥华当地时间5月27日上午11时,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就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一案做出判决,认为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引渡聆讯将继续。这也意味着孟晚舟将在今年晚些时候面临引渡去美国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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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加拿大逮捕孟晚舟后,中加关系因此一落千丈。加拿大称自己遵循独立司法程序行事,多次举行听证会就美国对孟晚舟的指控进行搜证。如今,加拿大终于在孟晚舟一案上落下了第一声“惊堂木”,判定其罪名成立,孟晚舟为何在此次诉讼中失败?加方又是以何为据?分析认为,主要与以下两点有关。

首先,孟晚舟的判决结果与加拿大的法律依据相关。

美国司法部此前指控孟晚舟违反美国伊朗制裁禁令,涉嫌金融诈骗。美国指控的细节还包括孟晚舟作为华为首席财务官,2013年向汇丰银行作出不实陈述,谎称华为子公司星通科技与华为无关,蓄意误导汇丰银行为华为与伊朗的非法交易提供服务。

虽然孟晚舟的律师在2020年1月份的听证会上曾指出,美国对伊朗实施经济制裁,加拿大却并未对伊朗实施经济制裁(加拿大已在2016年2月取消对伊朗制裁),因此,孟晚舟在加拿大不构成犯罪。

但从加拿大卑诗省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公布的判决书看,法官认为孟晚舟被美国指控的罪名实质上就是欺诈(Fraud charges)。即使加拿大没像美国一样对伊朗实施经济制裁,但孟晚舟向美方进行不实陈诉、涉嫌金融诈欺行为的指控在加大拿是成立。也就是说,制裁伊朗这一条件并非是加拿大法院进行审判的主要考量,孟晚舟无法因此理由而被释放。

其次,美国的政治压力和加拿大舆论压力也是加拿大政府需要考虑的重要一环。

美国和加拿大是传统盟友,不仅有着一致的价值观,在司法体系上也制定了许多“互帮互助”的条约。所以,在许多国际事务上,加拿大一直以来都是以美国马首是瞻,其中就包括对待华为问题上。据路透社3月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曾遣高级特使前往加拿大渥太华,以敦促加拿大总理特鲁多(Justin Trudeau)在下一代5G(第五代移动通讯)网络建设中禁止华为参与。

2018年7月,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英国五国的“五眼联盟”情报机构负责人开会,一致视华为为“安全威胁”,认为需要抵制华为。而逮捕孟晚舟案显然就是美国打压华为计划的政治操作事件,加拿大帮助美国逮捕孟晚舟的行为,足以说明了加拿大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基于此分析,此次孟晚舟的罪名成立,美加关系是重要的因素,加拿大政府宁可因此开罪中国,也不会孟晚舟案而影响美加友谊。

除了美国的压力,加拿大国内民众的压力也是特鲁多考虑的重要因素。

孟晚舟目前仍在温哥华住所中软禁,接受24小时监控,必须在脚配戴追纵器。图为2019年9月,孟晚舟在温哥华家门前,前往法院出席庭审。(Reuters)

由于孟晚舟案,中加关系如履薄冰。中国2018年12月以国家安全罪名逮捕加拿大情报工作者康明凯 (Michael Korvig)与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 后,更是在国际舆论上引起热议。加拿大国内民众也因此反应激烈,不少民众在网络上批判中国称,中国在借此向加方施压。

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CNBC)6月9日报道,加拿大财政部长莫诺(Bill Morneau)表示,几个月来,中加关系“陷入僵局”,是个“艰难时刻”。

本来中加关系就因此陷入冰点,如今疫情爆发,包括加拿大在内各国爆发反华乃至反亚裔思绪,与此同时,美国也在国际上展开对华舆论攻势。在这样的形势下,加拿大国内对有关中国的话题越发敏感。考虑到中加的紧张关系和国内民意,若孟晚舟此时释放,这似乎加拿大向中国“服软”的结果。基于此,孟晚舟罪名成立也是特鲁多政府保护自身政治形象、顺应民意的一个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孟晚舟双重犯罪的罪名成立,她也并不会因此被立即引渡至美国。因为听证会将进入第二阶段,届时孟晚舟将指控加拿大执法人员在逮捕过程中违反她的宪法权益,对她进行拘押、搜查、审问三小时。这也意味着孟晚舟案件又将进入新一轮的持久战中。

事实上,孟晚舟案陷入持久战于加拿大而言是最好的结果。毕竟孟晚舟案源于中美博弈,她仅仅是中美竞争下的一个牺牲品。然而,中美关系在未来还存在着较大的变数,如若加拿大现在将孟晚舟引渡美国,或当庭释放,对加拿大而言都难以“交差”。在加拿大人无法抉择的情况下,与其尽快做出决定,不如让孟晚舟案沉积在漫长的司法程序中,等候最佳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