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哲学,“成为一切,成为一切人的奴隶”| 黎子元

撰文: 黎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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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哲学的一个生死攸关的任务便是要重新赎回哲学思考的“普遍性”。

 

陈锦辉在《一切:圣保罗与当代思潮》的序中写到:“然而,保罗至今仍然摇撼我们的地方,在于他不单要成为一切,且要成为一切人的奴隶。何以至此?竟然是为了赢得一切人的生命”。倘若当代哲学力图将哲学思考的“普遍性”重新赎回,它或许就需要实践保罗当年实践过的历程,像保罗一样,首先成为一切人的“奴隶”,然后“赢得一切人的生命”、“为一切人赢回生命”。

 

就为了这“一切”,“普遍性”便注定成为当代哲学家们无法回避的棘手问题。

 

当前,后现代意识形态盛行(宣扬去物质化,迷恋虚假多样性,声称真理不可能,也就等于否认了哲学思考本身)。倘若“普遍性”问题得不到解决,哲学的可能性、必要性与合法性便无从确认,“当代哲学是为了一切同代人的哲学”这样的哲学宣言也就显得苍白无力。在这个意义上,神学原典中记载的保罗事迹为当代哲学提供了逻辑图式,保罗成了我们的同代人,保罗思想在当代成为可以被重新发掘的重要资源。

 

圣保罗这位基督教早期最有影响力的使徒之所以在当代激进的、具有鲜明反神学立场的哲学家的思想论述中“复活”,恰恰就在于这些当代哲学家们力图通过对“保罗大马色事件”的回溯,探讨“革命性转变”的发生条件:从基督徒迫害者到基督教早期最有影响力的传教士,这一发生在保罗身上的转变如何可能?保罗怎样做到“活著就是基督”、“以耶稣的心为心”?他又以什么方法在罗马帝国传扬福音,成为“外邦人的使徒”?

 

以上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对普遍性的提问:是否有一种关于主体革命性转变的普遍逻辑图式——即主体化图式?普遍性的“理念”是否可能?这种普遍理念如何能够在一切人——包括那些原本不属于该理念的信奉者的人们——身上传播与显现?社会变革理论若要获得有力的逻辑支持,以上对于普遍性的提问就必须得到解答。

 

那么,当代哲学家们如何回应普遍性的难题呢?如何建立一套崭新的定义普遍性的逻辑架构呢?如果这种普遍性是可能的,那么它就不应该是一种建基于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普遍性,即一种被预设为有效,从而担保了整座形而上学大厦的普遍性,也不能是一种“欧洲中心主义”的普遍性,即局限于欧洲文明自身经验建立起来的,却声称放诸四海皆准、无视文明差异的普遍性。

 

当代哲学家们的其中一种尝试便是借助对黑格尔“具体普遍性(concrete universality)”概念的回溯与挪用来建立定义普遍性的逻辑架构。而“具体普遍性”这个概念恰恰建基于一个根本性的操作:分裂(split, scission)。

 

大概是受到拉冈的启发,巴迪欧在《主体理论》第一部分便开宗明义:任何事物皆包含自身与自身的分裂。因此,任何“一”都已经是“二”。最根本的对立不是A和B的对立,而是A与自身的对立。这是巴迪欧通过发现黑格尔逻辑学隐藏了的“第一重分裂”作为逻辑学必要起点而得出的洞见。这种“原初的分裂”使得事物与自身产生了差别。齐泽克在2016年出版的著作《差别》(Disparities)便是对这个关键课题的探讨——他甚至宣称“差别”是继“否定性(negativity)”、“视差(parallax)”之后辩证唯物主义的又一个至关紧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