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本:余民 - EP97
在欧陆当代哲学发展中,义大利哲学家可算是异军突起,其中最为触目的,相信是阿甘本(Giorgio Agamben)。他于1942年出生于罗马,早年以薇依(Simone Weil)为题获得法哲学博士学位,随后于1966年至1968年在法国的莱托(Le Thor)参与海德格的研讨班,他更是班雅明全集的义大利版编辑。他曾经指出班雅明是“使他从海德格处得以逃生的解药”。阿甘本最触目的学术成就可算是在1995年出版而历时廿载的《牲人》(Homo Sacer)写作计划,但在这之前,其实阿甘本已经出版了几本相当突出的作品,内容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语言、美学、政治、伦理等,并且这些所谓早期作品一定程度在《牲人》的内容里有所延续。
阿甘本是一个相当独特的思想家,他的独特之处体现在他并没有从属于某一种哲学传统或学派的框架之中。在他的作品中,读者不难发现他跟很多名字有连系,例如海德格、班雅明、傅柯、鄂兰(Hannah Arendt)、施米特(Carl Schmitt)、甚至于黑格尔、亚里士多德。这些思想家都成为阿甘本思想的重要资源,他曾经提出,哲学传统对他的具体意义在于Entwicklungsfähigkeit(一个从费尔巴哈处挪用过来的用语),意指一种能持续进深发展的可能性。因此,阿甘本并不跟随某一种哲学定见,而是在不同哲学视角中追寻并探索一种让他走得更远的思想资源。
在这简短的篇幅中,我们只能透过几个阿甘本的概念来尝试捕捉他的一些思想痕迹。
不成为之潜能
“潜能”(potentiality)算是阿甘本其中一个核心概念,这概念关乎他对整个西方政治存有论中的核心讨论,此概念可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的“潜能”(dynamic)和“实现”(energeia),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注解,“潜能”有两种模态︰一种是“成为之潜能”(potentiality to be),另一种是“不成为之潜能”(potentiality to not be)。阿甘本尤其关心第二种对於潜能之理解,这种所谓具备“不成为之潜能”,并非某种失败、无能或欠缺这种带有负面意义之物,它所指的是保存在纯潜能的状态,并没有被带到存在实现的层面。阿甘本所考虑的问题非常深刻︰究竟人能否天生无效?或简单地说,人是否有特定目标要完成?
在此,阿甘本指出另一个相关的概念︰“失效”(inoperativeness)。这个概念很容易引起误解,它并不是指“无能”(dysfunctional),而是指没有被指派特定内容的人,即维持人作为一种“没有内容的人”的潜能状态。阿甘本似乎尝试解除人在存有论和政治考虑中对人所加诸的特定规范。从后来的作品中,阿甘本延伸“失效”到时间和权力的问题上,而提出一种将之(时间和权力)带到极限之处并取消它们的运作能力的观点。
余民
阿甘本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余民”(remnant)。阿甘本曾指出惟一真正的政治主体是剩余之民。“余民”既不是一批因为某些因素被特别挑选之选民,也不是在历史的终结时在所谓终末审判后仍然留下来的人,而就是当下一刹那被决定出来的人。(编按︰对划分不断进行划分,亦即对已经固定下来的划分进行再划分时那一瞬间,产生出来的状态就是余民。但划分可以无限进行下去的,所以余民是指不能被界定身份的身份)阿甘本指出,“余民”其实是一个“神学—弥赛亚概念”(编按:弥赛亚(Messiah)为基督宗教术语,意指受上帝指派,来拯救世人的救主。),读者也可以体会出阿甘本的问题域扩展到犹太—基督教的传统。倘若“法”是将人进行分类和划界,究竟有什么操作能与之抗衡?
阿甘本的策略就是将分类切割的装置耗竭,使之失效。在对圣保罗的研究中,阿甘本找到这种操作性策略。就保罗而言(按阿甘本理解),他的方法并非要取消宗教的律法主义,并试图以另一种(新)宗教主义取代它;也不是直接销毁这些律法;而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倘若法的本身是一种划分,法自身带到其极限点而将之进行划分,从而将它消耗/失效。
将划分进行再划分 (divides the divisions)也就是保罗的策略。如果律法区分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割礼和没有割礼,则保罗指出犹太人仍可以界分为“属灵”和“属肉体”,因此,律法在此显得无能,因为所谓“犹太人/非犹太人”的划分再无法界定和维持,在弥赛亚的律法下的都成了“非—非—犹太人”。
这个被阿甘本称为“阿佩利斯的切割”(Apelles’ cut),并不会在任何状态/身份上有任何新的添加,反而使得每个社会身份/状态出现无法识别,这种内在的不可能性正是阿甘本对付法的结果。“非—非—犹太人”并不是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一个部份,或是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以外的第三个类别,而是现存两者中被撕裂开一处的不可能性/无法识别之域。
因此,弥赛亚身份并非一个潜伏在各差异中的共同特质/本质,也非某种超越各差异而包容一切的超越指涉;它只是一种操作,让律法的原本划分功能进入失效(inoperative)的状态。正如阿甘本所言:“弥赛亚的天职将所有的奉召(klēsis)都与自身相分离了,其自身内产生一种张力,而又不曾给它们提供另外的某种身份;由此才有了作为非犹太人的犹太人,作为非希腊人的希腊人。” 这就是“剩余之民”(remnant)的意思。
阿甘本相当重视这种“剩余”的观念,因为“剩余”对应著例外状态(state of exception)中那种无法识别的场域,它有著一种在全体与部份的迷惑之处。“它既不是全部,也不是全部的某个部份,而是部份或者全部与其自身或与对方相一致的不可能性。”余民在这种政治—法治意义下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在被包纳在内的不可能,阿甘本强调是一种“非—全部”(not-all)。
在弥赛亚事物中,社会/法律/政治身份皆产生了脱位,“是无限地保持在每一种划分之中或者在每一种划分之中进行抵制者”。它永远不让自身被停留在某种划分当中,倘若法的分类是暴力,剩余者就将此暴力带到其自身的极限处,从而把划分悬置而消解它的力量。施米特的主权例外是一种透过包纳而排除和排除而包纳的结构,在此结构中无所不包,而剩余正好在这种包揽无遗的装置中,进行抵制并拒绝任何归化为同一或全部或部份的可能,透过这种剩余的“超过”(excess)带来一种拯救。
弥赛亚
在班雅明的〈历史哲学论纲〉(德︰Über den Begriff der Geschichte/英︰These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的论题八,阿甘本读到“被压迫者的传统教导我们,我们生活其中的“例外状态”就是法则。我们必须得出一个与这一事实相应的历史概念。因此我们要把真正的例外状态的生产作为一个任务摆到我们面前。”这段不好理解而又经典性的论述被阿甘本认为是一种建构著弥赛亚时间与公法领域的法律间的联系的方向性提示。
弥赛亚时间并非一种线性向前的同质时间观,而是一种把时间折叠起来的时间,以一种以未来突入当下的时间,从而使未来与现在当下的时间皆被“悬置”成为“剩余时间”的一种异质化的时间意识。弥赛亚在当下使未来的时间成为一种剩余的时间。阿甘本指出身处弥赛亚就是身处剩余时间的状态,在此,人要以对反的状态来生活,既有的一切区分和秩序虽然表面上没产生改变似的,但其意义在内部中已经被改变、被悬置了。所以,弥赛亚事件的发生就是使世界现有秩序结构处于一种“被悬置”的状态,也就是剩余的状态。就阿甘本而言,这状态就是彻底 (真正) 的例外状态。
弥赛亚时间
弥赛亚时间是一种当下的时间(the time of the now),阿甘本指出天启(apocalypse) 是关心“时间的终结”(the end of the time),但使徒关心的却是“终结的时间”(the time of the end)。阿甘本在此清晰地拒绝任何的历史 (时间) 目的论企图,弥赛亚时间并非一种将世俗时间带到终结的实现的时间,依此,它并非时间末段的事情。使徒并不关心在时间的结束时是如何如何,反而是对“使自身缩短并开始结束”(林前 7:29,“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的时间感兴趣。更符合阿甘本的理解,弥赛亚时间是“时间用来达到某种终结的那种时间”,还是要强调,弥赛亚时间如弥赛亚召命一样,并没有为现在的状态添加什么特殊之物,没有将一种新的东西强加其中,它无宁是一种内在性的转变,在编年时间中产生时间的剩余物,所以,阿甘本将弥赛亚时间理解为“时机”(Kairos),它就在世俗意义下的编年时间中产生,它并非现在以后的将来的时间,而是未来折叠在当下的时间中,一方面悬置了现在的时间,起著另一种时间的作用。
在总结弥赛亚时间的结构时,可以顺道提出开始时引入关于弥赛亚事件与法的问题。阿甘本这样总结:弥赛亚事物并非两种时间之间 (之外) 的第三种时间,而是某种将时间划分的进行划分,并引入剩余者 (一个未决之域,在此过去被脱位 (dislocated)后进入当下,而当下则延续到过去)的休止。阿甘本进入另一个关于时间与法的关系的考虑。弥赛亚事件将法“悬置”,意即一方面将它完成,另一方面将它终止。“悬置”产生出一种难解的状态,从时间而言,在弥赛亚中,过去—将来失去原有的意涵,它既不是过去也不是将来,而是将两者带进对反的状态(inversion);依此,弥赛亚时间既不为完成而存在也不为消灭而存在,它总是在时间的模态中进行错置。让我们回到〈弥赛亚与主权者〉(The Messiah and the Sovereign)一文,阿甘本对法的裁决是很特别的。
倘若我们将法律进行解构,使之虚无化,成为一种所谓“有效而无意义”(being in force without significance)的状态,阿甘本认为这样做反而把法律变得难以把握,以致最后无法根除,依此,阿甘本对于卡夫卡那个“在法门之前”(Before the Law)的故事中,批评了德希达的诠释,德希达认为“在没发生中成功的事件”或“一个发生是为了不发生的事件”的一种尚未的状态,阿甘本指出德希达的弥赛亚之物只会永远无限延迟有效性;相反,卡夫卡的故事是要表达一种虚无主义的救赎观:事物在看似没发生的情况下真实发生了。弥赛亚事物的来临并非以新的取代旧的,而是在历史的时间中出现“微调”(small adjus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