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身分”与“身份”:现代国家的人口治理术丨Gershom Lim

撰文: 转载
出版:更新:

作者:Gershom Lim

 

有段时间和老师一同校对书稿,书稿本身错漏百出,校对起来相当耗神。老先生在校样中,特地把所有“身份证”圈出来,一律改为“身分证”。他和不少人一样,认为只有后者才是正确的用法。此事一度让我十分困惑。“所以说,我们身份证上的官方用法其实是错误的吗?”这样的念头总是在与此事无关的场合不请自来。

 

上网翻查资料,发现老先生早在二十年前已发表文章,力陈“身份”之误,理由是“分”为正字,“份”为古字俗用,“身份证”的用法只因官方话语霸权而确立。本文并不打算探讨“何者为正统”的取舍问题,而只是想澄清一点:“身分”和“身份”这两个词在现代社会显然已经发展出不同的涵义,不可混为一谈。

 

“身分”指的是“个人的社会地位”,这个“分”有“名分”、“本分”、“分量”的意思。当我们谈论“身分”时,基本上是在谈论某人的出身、阶层、职业、称号或社会角色。“身分”被视为(人的)“status”的对译,而“status”在拉丁语中的原义是“所站的位置/所立之处”,它与“state”、“station”、“statue”、“stature”词根相同,正如“位”、“站”皆从“立”。在这些词中,“stature”与“身分”十分相似,它的原义是“身长、身高、身材、身段”,后来衍生出“地位”、“声望”的义项。而“station”一词,有时也被用来指某人的“身分”、不宜僭越的“等级”。

 

可以看到,除了某些国家和地区以驾驶执照、社会安全卡作“identity document”之外,许多地方都使用“identity card”。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张证件被命名为“identity card”,而不是“status card”呢?

 

首先需要回答:它用什么来证明什么?是谁向谁证明?

 

一般来说,这张证件上有国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签发日期(有效日期)、相片和证件编号,有的还会标明民族和住址。满足特定条件的居民登记领取证件时,其资料以申请者的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护照、单程证等为依据。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向亲朋好友出示“identity card”,因为你一个活生生的人站在他们面前,以上种种信息对他们没有意义。什么时候要出示呢?比如,参加考试的时候、入住酒店的时候、买高铁票的时候、遇上警察巡逻检查的时候、办理绝大多数手续的时候。在这些场合,虽然你对于某些高高在上的监管者而言是不在场的,但只要使用该证件,当局就能利用证件编号,将对行事主体的审查精确地锁定在你“一个人身上”。

 

仔细想想就能发现,“identity card”其实并没有为你作出“我就是我”这个重言式的声称,因为你当然是你,那是不证自明的。它实际上宣示著“我就是‘我’”,而后面这个“我”指的是政府档案库中的“那一个”,也就是说,它证明了“个人肉身”与“当局保管的某份档案”之间的对应关系。个人在社会中的站位很容易改变,但无论它如何改变,“肉身”与“档案”的对应关系总是剥除了种种变易之后留存下来的不变的东西,即“identity”,它的原义是:“同一性”。

 

那么,围绕著“identity card”的权力如何运作?

 

这张证件既非由治安部门简单发出了事,也不采取普通证书(certificate)那种“兹证明本证持有人XXX具有XX身分”加盖公章的形式。至关重要的是相片和证件编号。证件编号是同一性的具体形态。(“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只要证件是真的,相片与证件编号的对应关系、证件编号与档案的对应关系就以政府权威为保证,所以警察只需用检测仪扫一下证件,看一眼相片,再看一眼你,整个监管链条就形神完固了。与此同时,为确保各项资料与人身相匹配,证件必须每隔一段时间更新一次,根据持有人样貌等变化的潜在可能性之大小,时限从数年到数十年不等。证件对相片的收录以现代摄影技术的出现为条件,而随著信息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的发展,指纹以及手掌、面部、虹膜的特征也录入其中,亦即,个人的“identity”组件不断向著身体的生物性还原。而相片、编号和数据,究竟对证明一个人的“身分”有何用处呢?

 

所以说,“identity card”上的每一项资料,都在驳斥著“身分证”这个译法。

 

反过来也是一样,你具体从事什么职业,在社会上扮演什么角色,其实对于政府的人口治理政策同样是无意义的。这张卡片你随身携带,以为必须借此证明属于自己的什么,到头来不过是国家向国家本身确证自己的管治对象。

 

现在问题只在于,要为“identity”选择什么中文词语来表记。对民间来说,“身份”与“身分”字形有异,除口语音变之外读音相同(无论在粤语还是普通话中),而且这个词看上去很好理解,大家觉得“应该跟‘身分’差不多”,这就足够了。但对官方来说,“身份”一词始终蕴涵著个体与现代国家的人口治理技术之间的关系。

 

作为现代概念的“身份”是国家对个体的管控逐渐加强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口计量化的产物,而与机械时间挂钩的人口时钟则是人口计量化的极端体现。730万、13亿、150人……这些数字根本不能唤起真实的印象,数不尽的人生苦乐始终在我们的视野之外沉默。从字面上看,“统计学”(statistics)处理的就是国家事务。虽然“status”与“state”是名副其实的“本是同根生”,但自从后者实现了从“状态”到“公共秩序、社群组织”再到“现代国家”的脱胎换骨,它就利用人口统计谋划著对“status”的颠覆,试图将个体的身分差异从理论上抹除,并在设立法规(statute)的同时,将处理公务的“station”——高铁站、警署——作为权力结点抛撒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据说,“站”字作为对蒙古语“驿”的音译重新进入汉语之后,便已卷入用字存废的斗争。)因此即使“status”仍与涵义颇丰的“stasis”(στάσις)保持著意义上的关联,它也已经被“国家”、“法规”、“站点”的恒定(constant,全然屹立)结构架空,不再有权力常驻其中了,“identity”于是作为“status”的替代者粉墨登场。

 

一般情况下,每个普通人的身份都是独一无二的;肉身与档案的对应关系由出生证赋予,由死亡证终结。有人觉得自己“有点身分”、“身分不凡”,有人认为达官贵人街头洒扫、皇族女性穿牛仔裤“有失身分”、“自贬身分”,由此已可见“身份”不是通常所说的“身分”:

 

(1)身份使得某人区分于社会上的任何一个人(如同省份、年份、月份的区分功能那样),标志著“肉身在社会整体中所占的一份”,它并不划分阶层,而是份份等同。可能有人会问,这是否意味著“身份”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指的那个“法律地位”,从而仍可被“身分”一词囊括呢?答案是否定的。比方说,法定成年会导致个人法律地位的改变,却不会导致身份的改变。

 

(2)身份不是体面、体统,从不因行为举止符合习俗、规矩、惯例与否而有所损益。人的身份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失去。即使被逮捕入狱,人也不会丧失身份,只是在原有身份的基础上添加“罪犯”这一身分而已。但假如某位公民的全部档案在内战中散佚,那么他就成为无身份的难民了,此时他的“政治生活”(βίος,bios)被削减为“纯粹生命”(ζωή,zoe)。

 

正如“tennis”和“table tennis”是两种运动,用其中一个名字来统称它们,无疑非常滑稽,“身分”与“身份”的区别是毋庸置疑的,在对当代现实的把握上,二者各有侧重,不可偏废。一间公司分工混乱,某雇员的职位有待确认,可以说他“身分不明”,但假如说“身份不明”,就像是那人来路有问题了。很多女性同时具有“女儿”、“妻子”、“母亲”这三重身分,不过如果某人有多重身份,便可能是在从事犯罪或间谍活动。与古代地方政权的奸细、内应不同,现代意义上的间谍之所以能作为一种职业,全因身份只在现代民族国家及其情报机构的特定行政管辖范围之内有效,不像海外留学、公干的人那样有著档案关系的明确转移。

 

虽然在谈论具有特殊身分的某一个人时,“身分”与“身份”看似密不可分,但总的来说,特殊身分的冒充主要从表演入手,言行不慎就会暴露,例如《生存还是毁灭》(To Be or Not to Be, 1942)、《钥匙贼的方法演技》(键泥棒のメソッド,2012);而想要在这个时代盗用身份(身份总是普通的身份),仅靠演戏和隐姓埋名是行不通的,只要旧有的档案关系继续存在,真实的“身份”随时会全盘托出,因此必须从档案关系的改变入手,包括信息技术(网络犯罪)、身体技术(整容、变性)的使用,更有甚者,精心布局来伪造自己的死亡。

 

只要人活在现阶段的和平国度,就不可能从围绕著“身份”织就的权力之网中全身而退。换言之,根本没有什么“与此事无关的场合”。对于在社会中行动的人来说,个体政治意识往往存在著双重病灶:一方面将身份误认为身分、将身分误认为身份,另一方面又将身份和身分的综合体误认为“自己”,无论这个“自己”是人身还是一个原本压根不存在的“真我”。Heil myself!在国家理念的庇护下催生的个人主义崇拜,与国家主义崇拜不过是一体两面。这样一来,为形成共同体而发起的政治行动必然被导向歧路。

 

如今最令人忧虑的不是现代国家利用官方话语霸权来颠倒是非、误导大众,而是它分明已经亮出了其中一张底牌,我们却还固执地认为“它搞错了”。香港、澳门、内地采用了“身份证”的写法,并非因为它在字源学上是正统,而是因为从结果上看它完美地与背后的技术理念相协调。我们固然可以像台湾一样选择使用“身分证”,但却无法否认在当代社会中“身分”与“身份”截然不同甚至渐行渐远的事实,这一事实不会因辞书——且不论辞书皆为“过去的”辞书——是否收录某一词条而有丝毫改变。对真正词义的推求(etymology)虽然属于事后建构,但在本质上却仍然是一种历史叙述,因此不可能陶醉于某种脱离当代政治现实的意趣。若不认清事实、分析其内在理路并时刻谨记,日常生活的抵抗首先在叙事层面上已无从展开了。

 

事例:

 

(1)古典文学故事《狸猫换太子》中,赵祯由八贤王抚养长大,阴差阳错取回了“太子”的身分,但他并没有同时取回“李妃所生的婴孩”这一身份,因为对于先皇真宗赵恒所代表的官方来说,李妃生下的是狸猫,这个“婴孩”从未存在。包拯断案、郭槐招供之后,诏书“颁行天下、匡正国典”,赵祯才在官方叙述中重新拾回该身份。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在古代的庶民身上。

 

(2)《翻山越岭》(Tramontane, 2016)中,黎巴嫩男孩拉比因申请护照被拒,惊讶地发现自己一直以来使用的身份证实属伪造,市政局没有他的户籍资料,医院没有他的出生记录,甚至母亲也不愿意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两人的血缘关系,于是他在追寻自己的“身世”的过程中发现了个人身份的空无源自黎巴嫩内战造成的民族历史叙述的缺席。

 

(3)《自由的魅影》(Le fantôme de la liberté, 1974)有一段超现实的情节:里什潘先生,人称“警长先生”(Monsieur préfet),在酒吧里接到已去世多年的妹妹的电话,对方劈头盖脸问道:“想不想在今晚了解死亡的真正奥秘?”于是他前往家族墓穴瞧个究竟,结果被警察以涉嫌亵渎墓室为由逮捕。回到警局的他发现,在未经任免的情况下,他的“警察局长”身分已被另一个人取得,并且他原来的下属似乎都坚信一直以来担任“警察局长”的就是那人,从来都没有变过。也就是说,他已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他的身份以这种方式随身分一道被剥夺了,而身份的丧失正是当代社会中“死亡”的真正奥秘。

 

(本文原载Symedialab新传网,原标题《论“身分”与“身份”》,感谢作者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