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读懂巴特勒?
我对巴特勒哲学中许多概念的阐述(比如谱系学、展演性、辨证等)尽量地呈现了其易解的一面,一是因为此文目的确实不在评述巴特勒哲学,二是因为,亲身投入到巴特勒哲学的复杂性中可能是理解巴特勒的关键环节,是任何二次解读都无法替代的。
作者:王笑哲(剑桥大学性别研究硕士在读,研究兴趣为女权政治、性别理论与文化批判,著重关注后殖民女权的叙述问题,以及女权理论对主流政治理论的批判。)
前言
对女权哲学不陌生的人们大多听说过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的名号。“巴特勒”这个名字和“酷儿理论”、“女权理论”、“性别研究”等话题关联密切,也经常与“展演性”(Performativity)、“性别戏仿”(Parody)、“变装实践”(drag)等相关名词同台出镜。不少人甚至能脱口叫出她的代表作《性/别惑乱》(Gender Trouble)。
巴特勒对性别研究的贡献无疑是巨大的,然而作为她的迷弟,在最初接触巴特勒时我却满腹牢骚:“这写的都是什么鬼东西?” 相信许多未受训练、但对女权哲学感兴趣的读者们肯定也有过类似困惑——巴特勒的书写风格怎么这么艰深?她就不能好好说话么……
在学习女权理论的这两年间,我曾有一段时间逢人便问:
“朋友,你听说过安利……啊不,是巴特勒么?”
“嗯知道啊。Performativity对吧?Gender Trouble?”
“对对对,你是怎么读懂她的写的东西的?”
“读不懂读不懂,我还想问别人来著……”
对于“如何读懂巴特勒”,我的两位导师更是给出了极为相似的回复:
导师1:“这种东西读多了,自然就习惯了。”
导师2:“其实她写的复杂,讲的道理还好,你多读几遍就行。”
两个月前,当时我在读巴特勒的新作《展演性的政治聚合》(Notes Toward a Performative Theory of Assembly),虽然两页之后我已然不明所以,但我毕竟见得多了,巴姐之前的哪一部作品我没读过?总而言之,我今天秉著一颗迷弟的赤诚之心,来传授一点人生经验。此文标题似乎有“读完你就能懂巴特勒”的狂妄,但不妨碍感兴趣的各位从此文中摄取对自己有用的部分。嗯,也算是一点微小的工作了。
为什么要读巴特勒?
70年代中期的女权哲学发展至今,其最主要争论(或许没有之一)离不开对“主体”(subject)或“主体性”(subjectivity)的解释、阐发、建构与解构(Dietz, 2003) 。早期的女权哲学作为批判性社会理论(Critical Social Theory,即理论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帮助实现社会的革新)的一种,与当时的女权运动联系紧密。在理论家的构想中,所谓女权运动,必须依凭一个运动主体而发生——谁(和谁)在争取什么?谁(和谁)在反抗什么/谁(和谁)?“谁”的主体性问题,自然而然成为了女权哲学家们最初的落笔点。从对主体的思考开始,哲学家们接连问出了如下几个重要的问题:“女性”(或“男性”)是被社会文化所构建的,还是因生物基因而先天即有的?是否只有女性(男性)才会有所谓的阴性气质(femininity)(阳性气质(masculinity))?女性(男性)如果是社会文化的产物,那么在一个人“变成”女性(男性)的过程中,ta的阶级、种族、民族、性向、宗教等社会身份将如何影响ta的性别身份?
从80年代中期开始,面对以上问题,女权哲学家们逐步趋向一种多元化女权(Diversity Feminism)的思考方式(Dietz, 2003)。她们注意到所谓“女性”,从来不是以某种共通的特质而被连接起来的群体。“女性”作为一种确实的存在(ontological subject),无法脱离她(们)的出身(situatedness)、社会的历史,且在成为女性的过程中,必会受到阶级、民族、宗教、性向等各类社会身份的规训。因此,“女性”作为一个概念(concept),无法摆脱与其他社会身份的交互(intersectionality)而单独成立。
多元化女权对“女性”的思考,实际上有一处十分重要且难以完全得证的假设——即“女性”确实是一个有意义的主体概念(a concept of subjectivity);这两个字不同于“shaufhasfaskj”这13个字母,是确切存在的(ontological)、概念上的(epistemological)指向。
这时,巴特勒跳了出来。她质疑“女性”作为一个稳定框架(category)的存在意义,认为性别(gender)所关注的应该是“一个主体成为女性的过程(process)”,而非“女性”作为一种关系链中的状态(state)。巴特勒尝试从语言(关于巴特勒与“语言”,下文另有简短说明)的建构过程中追寻主体的发展脉络。巴姐在此处的研究方法受到傅柯的谱系学(Genealogical)的启发。简单说来,谱系学是一种历史研究的方法,其最终目的并非在智识上获取某些“真理”或“知识”;谱系式的研究并不关注历史事件,而旨在询问某一知识概念的缘起(Entstehung)条件是什么。
为什么巴特勒的写作风格晦涩难懂?
1998年,《哲学与文学》(Philosophy and Literature)曾将巴特勒的写作风格评为“年度最差文风”。至今,包括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在内的众多女权学界大咖,仍对巴特勒的行文方式批评不已。如下有一段摘抄,出自巴特勒1997年的一篇文章,读者可以自行体会:
The move from a structuralist account in which capital is understood to structure social relations in relatively homologous ways to a view of hegemony in which power relations are subject to repetition, convergence, and rearticulation brought the question of temporality into the thinking of structure, and marked a shift from a form of Althusserian theory that takes structural totalities as theoretical objects to one in which the insights into the contingent possibility of structure inaugurate a renewed conception of hegemony as bound up with the contingent sites and strategies of the rearticulation of power.----Further Reflections on the Conversations of Our Time, 1997
实际上,巴特勒的晦涩,是她有意为之。其写作过程,与成文后在遣词、组句等语意上的选择,皆出于巴特勒对“语言”的警惕性。巴特勒拒绝所谓“好的文风必然是清晰易懂的文风”。对于巴姐来说,语言本身作为社会文化的产物,它是有政治倾向的。巴特勒既然要挑战被围困在异性恋霸权中的性别规范,她也必须对支撑起这些性别规范的“语言”保持高度的警觉。如下是巴特勒对黑格尔的文风的点评,其中深意可以引申到巴特勒自己的行文风格:
“黑格尔的句子本身即展现(enact)了句子内容所要表达的意思。这些晦涩的句子让我们懂得,所谓道理,必须在字面表现上得到相应的展现(what 'is' only is to the extent that is enacted)。黑格尔的文字十分难懂,因为它们所传达的内容不能被直观地理解。我们需要去读,不断地读,尝试不同的腔调,或转换对语法的理解……正如读一行诗,我们需要体会到'这行诗如何写成'对我们理解'这行诗是什么意思'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什么黑格尔的文风在不经意间吸引著我们去关注句词本身。那些静卧在书面上的词语,有时会欺骗我们,让我们觉得它们所传达的意思也正安静地卧在字里行间,等待我们去摄取。如果我们不跳出这种充满惰性的思考方式,我们必将觉得黑格尔是艰难晦涩的。但如果我们遵循黑格尔的建议,去质询所谓'知性'(Understanding)的前提,那么我们便能抓捕到黑格尔的遣词造句的节奏,便能理解这些节奏本身是如何参与到了黑格尔的哲学中。”(巴特勒《欲望主体》,1987)
巴特勒都藉鉴了谁?
巴特勒对“主体性”这一问题的介入并不单单受到黑格尔的影响,但黑格尔哲学的确是巴特勒学术生涯的开始。巴姐的第一本书《欲望主体》(Subjects of Desire)关注的即是《精神现象学》在20世纪法国哲学家中的回响程度。两位出现在《欲望主体》中的哲学家——傅柯与德希达,将在巴特勒之后的学术经历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巴姐认同傅柯关于主体性与情景的关联性,认为对任何一个主体的阐释均离不开其独特的语境和历史情景,而德希达则将‘解释‘的过程比喻为一项无头无尾的“事件”(event),在此事件中,参与者的言语(utterance)将受到其前后情景的影响,以至于无人能对言语的意义做出完全的裁决与拥有。
傅柯、德希达二人对语言/言语的突出,和他们对巴特勒的深刻影响使得后来的评论家不时地将巴姐归入“后结构shif”、“后现代”的理论大军。虽然后结构语言哲学在巴特勒的作品中确实十分重要,但巴姐同样受到精神分析学(psychanalytic)、女权哲学(feminist theory)、马克思理论的启发。女权哲学家中,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莫妮卡·威蒂格(Monique Wittig)、路思·伊瑞葛来(Luce Irigaray)这三位或许是巴特勒最大的“学术债主”。人类学家盖尔·鲁宾(Gayle Rubin)、马克思理论家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对巴特勒亦有深刻的影响。在翻阅巴特勒的过程中,各位或能发现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将是巴特勒频繁回顾的分析工具(上文那段晦涩的摘抄中即出现了对此的暗喻)。
“这种东西读多了,自然就习惯了。”
如上文所说,巴特勒在提出问题后并不拘泥于提供某个确切的答案。若真是这样,那么任何一篇对巴特勒哲学观点的解读、转述、简化都有违背其辨证思维的嫌疑,毕竟转述者需要对巴特勒提出的问题提供解释,而巴特勒一贯拒绝地便是将问题与答案做固定搭配。受过专业训练的读者或许能注意到,我对巴特勒哲学中许多概念的阐述(比如谱系学、展演性、辨证等)尽量地呈现了其易解的一面,一是因为此文目的确实不在评述巴特勒哲学,二是因为,亲身投入到巴特勒哲学的复杂性中可能是理解巴特勒的关键环节,是任何二次解读都无法替代的。因此,我给列位看官写这篇文章,主要还是把巴姐的复杂性平摊开来,可能做不到简化,但希望能帮助各位更好地体味这种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