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译书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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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一种事业,独自干去,用的力大,收效很难。若是大家共同翻译,共同研究,效验定然快的。材料的搜集,文词的讨论,错误的修改,都是共同取得的事业。事事皆然,翻译也不免如此。所以我很愿意大家多设译书会,用公众的力量去做这转移文化的事业。

作者|傅斯年

 

在中国学问界的情形,很像西洋中世过去以后的“文艺再生” 时代,所以去西洋人现在的地步,差不多有四百年上下的距离。但是我们赶上他不必用几百年的功夫;若真能加紧的追,只须几十年的光阴,就可同在一个文化的海里洗澡了。他们失败的地方不必学,只学他成功了的。他们一层一层进行的次序不必全抄,只抄他最后一层的效果。他们发明,我们摹仿。他们“众里寻他千百度” ,我们“俯拾即是” 。所以我们虽然处处落人后,却反而得了个省事的路程,可以免去些可怕的试验。至于我们赶他的办法——省事的路程——总不外乎学习外国文,因而求得现代有益的知识,再翻译外国文的书籍,因而供给大家现代有益的知识。照这看来翻译一种事业的需要不必多说了。

  

然而中国人学外文已经很久了,翻译的效果,何以这样稀薄呢?论到翻译的书籍,最好的还是几部从日本转贩进来的科学书,其次便是林译的几种最下流的小说。论到翻译的文词,最好的是直译的笔法,其次便是虽不直译,也还不大离宗的笔法,又其次便是严译的子家八股合调,最下流的是林琴南和他的同调。翻译出的书既然少极了,再加上个糟极了,所以在中国人的知识上,发生的好效力极少。仔细想来,这都是因为翻书没主义。没有主义,所以有用的却不翻译。翻译的多半没用。我对于译书的主义非常简单,只是译书人的两种心理——也可说是一种心理的两面。我现在把他写下来。

  

   (一)译书人对于作者负责任

  

   (二)译书人对于读者负责任

  

这两句话看来好像非常浅近,其实施行起来,道路很多。

我先把他概括的说明。

  

我们纵然不能做作者的功臣,又何必定要做作者的罪人呢?作者说东,译者说西,固然是要不得了;就是作者说两分,我们说一分,我们依然是作者的罪人。作者的理由很充足,我们弄得他似是而非,作者的文章很明白,我们弄得他半不可解,原书的身分便登时坠落——这便是不对于作者负责任的结果。严几道先生译的书中,《天演论》和《法意》最糟。假使赫胥黎和孟德斯鸠晚死几年,学会了中文,看看他原书的译文,定要在法庭起诉,不然,也要登报辩明。这都因为严先生不曾对于作者负责任。他只对于自己负责任。他只对于自己的声名地位负责任。他要求名,然后译书,只要他求名的目的达到了,牺牲了原作者也没不可以。我并不是说译书定不为求名,这是不近人情的说话。但是断断乎不可牺牲了作者,求自己的声名。这是道德上所不许。况且这手段并不能达到求名的目的。严先生当年牺牲了孟德斯鸠赫胥黎,居然享了大名,则也是当时则然,现在却办不到。

  

当年读英文法文的很少,任他“达旨” 去罢,谁肯寻根追求。现在读外国文的多了,随时可以发现毛病。马君武先生把托尔斯泰的《复活》删改了许多,我的同学汪君罗君一找就找到。林琴南把Ivanhoe书中的一个“离去” 翻成“死去” ,我五六年前读这本书时看到,便大笑了一番。又如某君要从英文的译本中翻译一本法文原著,我的一位同学,早预备著等他出版以后,照法文的原文,英文的译本,仔细考较一回。所以在现在情形之下,翻译者虽欲不对于作者负责任而不能。但是这责任也还不是容易负的呢。要想不做罪人,须得和原书有六七分相同;这六七分的事业,已是极难了。译书的第一难事,是顾全原文中含蓄的意思,作书人说一句话,并不仅是一句话,话里头还包含许多层意思。这样情形,书越好的越多。若是仅仅译了原书的字面便登时全无灵气。因而外国有法定的翻译权,不许人不经作者许可便译。这不仅是保护作者的利益,并且保护原书的身分。中国人不入这同盟,不受这法律的限制,应当利用这个机会多多翻译,实不应当利用这个机会坏坏翻译。

总而言之,翻译的事业,只是为人,总得为读者“设身处地” 想想,不能专求自己的便利。中国的学问界,并不受翻译的影响,这固由于译出来的书籍太少,也是因为译出来的东西太没系统;该译的不译,不该译的偏译。译书的效用,原不是给能看外国文书籍的人看的,原是给不能看外国文书籍的人看的。既是替不能看外国文书籍的人译的,便当替不能看外国文书籍的人想想,不当只管自己的高兴。所以译书的去取和次序,全是为读者而定——就是译者对于读者负责任。

  

这两层意思说明了,翻译上的一切事项,不难按这道理解决了。我先说翻译的范围。西洋书多得很,还是先译哪些是呢?这不消说应当先译最好的了。但是最好的和次好的,和不好的,又如何分别呢?好不好本没一定,只有看他有用没有用,有用便好,没用便不好。所以我们说“应当翻译好的” 还是句笼统的话,不如说,应当翻译最有用的——对于中国人最有用的。我先举出几个条件来:

  

   (1)先译门径书。这都因为中国人对于各种学问很少知道门径,忽然有一部专门著作出现,没人看他,不若先翻门径书,看作个引路的。

  

   (2)先译通论书。通论书籍容易普及;况且这样一部里包含的意思,比精细特殊的著作,定然多的,读的人可以事半功倍。至于研究精细特殊的著作,固是学者当有的事,但是做这样事业的人,应当直接读外国文书,不能仅靠翻译。翻译只为普通读者而设。

  

   (3)先译实证的书,不译空理的书。这是因为空理不能救济中国思想界。

  

   (4)先译和人生密切相关的书,关系越切,越要先译。(像北美瑜珈学说长寿哲学一类的书,我真猜不到译者是何心肝。)

  

   (5)先译最近的书。因为后来的书,是修正前者而发,前人的好处,他包括了,前人的坏处,他改过了。我们只须求得最后最精的结果,所以要先译最近的书。

  

   (6)同类书中,先译最易发生效力的一种。

  

   (7)同类著作者中,先译第一流的一个人。

  

   (8)专就译文学一部分而论,也是如此:“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 这是胡适之先生在他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一条提议。

本文原载于《新潮》第一卷第三号,19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