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曼・赫塞:无论是最好或最坏的时代,个人的痛苦从来都无处不在
我读的第一本赫曼・赫塞作品是《流浪者之歌》,这本书是他中年后写成的,也是多年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出生于十九世纪后期,经历过一战和二战,1946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在世时享有极大声誉,但看起来俗世并未真正给他带来过多少满足。他曾经用文字无数次地表达著一件事,宗教、艺术、音乐──对赫曼来说,这些精神性的道路才是通往宇宙奥秘的捷径。
我想赫曼在未来还会不断影响更多人,因为他的作品关乎人回到内心的自我追求。在过去几十年,物质的丰盛的确曾让我们短暂地感到过满足,但很快它就被满足过后的空虚感替代了。物质让生存变得更容易,却并没有让人变得更幸福。更何况幸福是一个相对而非绝对的概念,换句话说,幸福是要通过对比才能得出的感觉。一个从挣十元变成挣一百元的人会比一个一直挣一百元的人更幸福,虽然这种幸福同样也很快就会被习惯磨灭掉。靠外力支撑著存在的东西,总不会太长久。不光如此,从搜索引擎时代到 AI 时代,速度与智能都在预示著一个普通人——无论主动地还是被动地——在未来会拥有愈来愈多的“空闲时间”。在我们面前更大的挑战将不再是如何高效利用时间,而是要用什么去填满这漫长的一生。在这个过程中,你可看到“找到内心真正的宁静”有多么重要。
赫塞第一部长篇小说《乡愁》出版于1904年,那时他二十七岁,还在德国。此前他已经出版了几本诗集和散文集,可惜都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乡愁》获得成功后赫塞就搬到了博登湖边居住,开始了他专注创作的生活。最后一部《玻璃珠游戏》出版时,时年六十六岁的他已在瑞士卢加诺湖边隐居了十几年。从一个湖边“回”到另一个湖边,这条生命轨迹竟多少契合了他众多小说人物的命运。自我是人的起点,也是人的最终目的地。在赫塞的表达中,人真正的职责和归宿只有一个,即是找到自我。“无论他的归宿是诗人还是疯子,是先知还是罪犯——这些其实与他无关,毫不重要。他的职责只是找到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他人的命运——然后在心中坚守其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
看赫塞的生平,他曾有过一个压抑的青少年时期,遵循父母意愿进入修道院学习,几乎把他逼疯;成年后他两度婚姻失败,又目睹了欧洲在战争中陷落、法西斯兴起的黑暗时刻。这些经历让我们不难理解他一生反对权威、追求个体自由意志,想要为心灵寻求超越世俗的解脱的强烈信念。其实无论是“最好”还是“最坏”的时代,个人的痛苦从来都是无处不在的。谁都有过沉醉幻想又漫不经心的少年阶段,肤浅、自负又迷惘的青年时期。青春离不开燃烧的欲望与廉价的感动,消逝与追忆则构成了中年和老年的主调。现实状况或许有别,但人与人的内心境遇不会相差太远。在得到真正的解脱前,我们的痛苦只会一再重复,可惜绝大部分人都是日复一日、盲目而顺从地忍受著。赫塞提出人必须听到内心的声音,找到自己的一条路,全然接受自己的命运。若你听不到内心的声音,则代表你并没有走在属于自己的道路上。我想,这里说的“接受”与“屈服”完全是两回事,接受即是坦然直面,直面来自外界的痛苦,直面内心的恶与焦虑,接受它就是自己的一部分,用心体验它,认清它,然后超越它,彻底离开它。人如果允许自己一直处在惰怠无知的状态中,那么所有的悲哀都还会回来。
赫塞曾经说,他的小说都是描绘自己的事,反映自己的梦想和愿望,以及自己感受到的痛苦;当在作品中形容别人的命运时,他自己也在经验著同样的命运。因此赫塞说自己“不是一个小说家”。事实上,我看他的小说的确都有著相似的本质。早期的《在轮下》和《盖特露德》几乎是他年轻时的内心独白,到《德米安:徬徨少年时》时的他已受到荣格(Carl Jung)的影响,精神分析的内容也直接反映在这本小说里;后期的《荒原狼》和《玻璃珠游戏》虽然在技巧和构想上已是他最成熟的作品,但无论人物和架构如何变化,他的每部小说在讲的看起来都是同一个人——或者说是我们每一个人——历经黑暗,走向光明的觉醒之路。如果按时间轴来看,这些各自独立的人物又构成了一条更为庞大且完整的生命之路:彷徨而无辜的少年,随著成长遇见善恶、困惑,遇见隐秘的羞耻,感受到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的矛盾碰撞。他历经痛苦和绝望,最终挣脱而出,获得彻悟,获得了心灵的自由。
我分不出快乐与痛苦,两者都一样使我痛苦,两者都是可爱的。
赫塞醉心于东方文化,因此他的作品读起来总让人有些可以意会的熟悉感。《流浪者之歌》就是借佛陀的事迹,重新创造出一位贵族青年悉达多悟道的故事。悉达多孤身一人踏上求道之路,过程中歧路重重。他和挚友分道扬镳,也曾耽溺于财富与情爱,体验到亲情的牵绊…几乎把我们有可能经历的一切全都体验了一遍。直到最后,因无法开悟而绝望的他来到河边,跟随一位摆渡者“倾听一条河流”,那时他才终于学会不再去分辨不同的音声。他发现所有愉悦、愤怒与哀泣,童稚之声与濒死者的呻吟,所有善恶,都融入彼此,交融成万物奔流不息的进程,构成了整个世界,谱成了生命永恒的旋律。他倾听这条河流,听到了自己的灵魂之音。
早期的《在轮下》和《盖特露德》几乎是他年轻时的内心独白。
赫塞素来热爱大自然,也喜欢画画和写童话。我看过一本赫塞的诗文集《蝴蝶》,一本不起眼的小书,非常动人。蝴蝶象征了易逝的美,捕捉蝴蝶做成标本就能让美长存,可这种占有偏偏又变成了另一种残杀的恶。这就是我们无法拒绝的事物的两面。若执著于美与占有,人会变得残忍;若执著于摒弃一切恶,人又会陷入封闭与狭隘之中。再看赫塞的画,他不厌其烦地画著河流、山、树、屋子和天上的云,那些意象的线条圆融饱满,带著朴拙的童稚气息。他笔下的风景总是光明的,即便他所画的是夜晚,但总有隐隐的光从远方升起。他爱用薄而亮的颜色,尤其他笔下的浅蓝色,无不鲜明灿烂。赫塞力求用文字为世人点起一盏灯,我在想他自己心中的那盏灯靠什么点亮?可能湖居和绘画会是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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