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上的哲学家:我们工作是出于爱?还是责任?
作者|叶雯德
雅虎香港早前总结了2018年十大最热门网络用语,其中,两个地盘工人的对答:“年轻人,究竟有咩动力,驱使你喺呢个暴雨下工作呀?系爱吖?定系责任呀?——系穷呀!X 你个 X!”登上榜首。这组问答诙谐地表达出劳动阶层的辛劳与无奈,然而它还有更深层次的哲学意味,因为它精准地刻划了康德道德哲学的问题意识,而且立刻给出了批判性的反转。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这段影片:
古典哲学中的选言命题
“驱使工作的动力是爱或者是责任”这种提问方式,在逻辑结构上就是选言命题(disjunction),亦即以逻辑联结词“或者”来组合两项性质的命题,这种命题可以写成 p∨q(p 或者 q)。亚里士多德和他的门徒在公元前三世纪所创立的词项逻辑学(term logic)主宰了西方世界二千多年,到了十八世纪,康德也说人类似乎再没有别的逻辑学系统可言了。但对命题逻辑谈得最多的,恰恰就是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对手斯多葛主义(Stoicism)。在今天,斯多葛主义仿佛变成一种提倡修心养性、道法自然、追求内心平静的心灵鸡汤,但事实上,他们所发展出的逻辑学比亚里士多德更接近现代哲学体系。
古希腊的怀疑论哲学家塞克斯图斯(Sextus Empiricus)与古罗马的语法学家格利乌斯(Aulus Gellius)都分别记载过,斯多葛学派已经有意地区分了相容选言命题(inclusive disjunction)与不相容选言命题(exclusive disjunction)。在前者中,p 或 q 可以两者都正确,也可以只有一项正确而另一项为不正确;而在后者中,p 或 q 两个选项互相排除、互不相容,只有其中一项是正确的:假如 p 是正确的,那么 q 就不正确,假如 q 是正确的,那么 p 就不正确——简单来说,不相容选言命题就是非此即彼,但不能两项皆正确,也不能两项皆不正确。
康德论爱与责任的对立
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他自己就正好提出了“爱或者是责任”这个不相容选言命题。在康德之前,道德哲学常常将爱当成道德行为的标准,所谓合符道德,就是以爱他人,而不只是以自爱出发的行为。但在《道德的形而上学》(Die Metaphysik der Sitten)里,康德就指出爱只是一种感受、一种以经验对象为条件的机制,因此无论是自爱或是爱他人、爱一个人还是爱很多人,也不论爱的行为可以产生出甚么程度的快乐,只要它是以感受和经验对象为前提,那就不能被称为普遍和严格的道德行为;而与爱对立的是责任(duty,更准确的翻译是“义务”)。责任是纯粹意志的德行,它不以经验对象的出现与否为条件,行为的手段与目的也不会分开。出于责任的行为,仅仅是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可取,而与它的后果引起甚么情感或利益无关。责任行为不以任何经验对象为条件,而只是按照理性法则所作出,所以对康德来说这是真正的自律和自由——即使它可能引起的是行为者的痛苦而不是快乐。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里就以说谎为例说明责任为何:假如你是为了让客人一直光顾你而童叟无欺,那么这虽然不是恶行(也不算是伪善),但也完全说不上是道德行为,因为不说谎在此只是一种手段,但并非目的本身。为了达到一直赚钱的目的,不说谎这个手段并不是逻辑上必要的,而只是实用上有效的。康德转而推论道,假若每个人都说谎,那么说话这个行为的表意作用也会被推翻,换句话说,说谎一经普遍化就会推翻自己。因此,仅仅因为“说谎会违反普遍理性法则”,而不是为了任何其他目的而说诚实话,这才算是纯粹出自责任、真正的道德行为。
选择工作的自由与不自由
对康德来说,爱与责任是无法混合的:一个是经验性的心理机制,另一个是先天的理性机制;一个被偶然对象所限制,另一个是主体按必然法则出发;一个可能快乐,但并不自由,另一个可能痛苦,但却是真正的自由。在这层面来说,康德认为爱与责任并不能够构成连言命题(conjunction,“p and q”),人并不能“出于责任去爱”,驱动行为的理由只能是“爱或者责任”、“经验对象或者先天法则”。康德在提出这些不相容选言命题时,他的原意并不是放在工作和社会身份的选择之上,因为在十八世纪的德国社会中,工作根本还没有被当成一种自由,它还不是一种要有意识作出的选择,换句话说,工作本身还不是行为。你作为一个商人,需要选择童叟无欺或欺诈行为;你作为一个工匠,需要考量用甚么有效方法去制造出成品;你作为一个政治家,需要和别国交涉甚至发动战争——事实是,人先有一个后验的(a posteriori)社会角色,才会去考虑先验的(a priori)行为原则问题,但是,一个人有甚么工作和角色、有甚么行为可能性让他选取,本身却不是一种自由的结果。工作作为社会里每一个人的具体普遍特性,却没有被康德拉入自由和道德的范畴中。索恩—雷特尔(Alfred Sohn-Rethel)曾经说过康德哲学刻划出先验和无条件的知识机制,但这种哲学本身却是经验和历史的产物,因此是一种知识论上的丑闻;那么,康德只想到要怎样给不同的社会角色一套普遍的、共同的行为原则,却没想到角色本身是怎样分配,这也就可以说是道德哲学上的丑闻了:“爱或者责任”这个不相容的选言命题,在工作和社会身份的范畴中并没有效用。
康德没有将自由和道德问题放到工作和身份中,但自由选择与个人身份的紧密关系却不知不觉成为了当代社会的伦理法则,这种理念上的越界似乎并没有被哲学家仔细探讨过。我们不断被要求以“爱或者责任”这个选言命题去反思自己的生活,甚至以此作重大决定:要不就是出于对自己和家人的爱而工作赚钱,以给予他们更好的生活和满足感;要不就是因为相信工作是人的使命、不工作会违反理性法则,因此宁可忍受著痛苦上班——这套当代伦理原则是康德哲学的一种怪异延伸,因为康德清楚指出,“爱或者责任”是不自由与自由之间的对立,但在当代的工作伦理中,这种对立却好像消失了:我们现在被告知,选择爱是自由,选择责任也是自由。这正是为甚么“系穷呀!X 你个 X!”才是对这个选言命题最有力的回答:劳动阶层既不是出于爱,也不是出于责任而从事辛酸的工作,他根本没有作选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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