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 x 哲学】傅柯、科学与帝国殖民:曾几何时,黑人就如动物
今时今日,谈优生学、纳粹主义、日耳曼人至上主义,大部分人都被教育得很好:一谈种族主义,就会情绪上、道德上觉得很有问题,甚至没有需要争辩的余地。这些极度“政治不正确”的议题有著怎样的历史渊源呢?这种话题却很少有人公开讨论。你有想过,曾经人类制造过很多“很科学”的论述,证明黑人思维更原始,较接近动物,只为说明黑人比白人低等?
你不是人?怎样才算不是人?
中国文化谈“人禽之辨”,通常从道德心出发。《孟子.公孙丑上》中提及人的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以及是非之心。当然,在历朝历代中国中心主义的天下观中,我们还会有四夷的说法:西戎和东夷、北狄、南蛮。但总体而言,以教化、道德德性的培养程度来分高低等贯穿整个评级。
然而,西方在十九世纪却曾经兴起过用各种“科学方法”去排列人种的高低。亦即人禽之辨在于突出的下颚。当中最广为人知的书是1854年初版的《人类的种类》(Types of mankind)。此书由医生诺特(Josiah Clark Nott)以及埃及学家吉列顿(George Robins Gliddon)合写而成。他们将下颚前倾的黑人与年轻的黑猩猩类比起来,将下颚前倾的程度视为生物上脱离动物的程度——以证明黑人在演化上更接近动物,而白人比较接近人。相类似的比较,在解剖学家诺斯(Robert Knox)的《人的种族》(The Races of Man)也有相类似的比较。
除了下颚前倾之外,颅骨测量学都是当时流行的学说。透过计算颅骨的大小,从而推算脑部的大小,再以此去理解该种人的智能程度。虽然我们或会以为这是很久以前的伪科学说法,然而在2000年已经发行第三版的《种族、进化与行为:一个生命史的角度》(Race, Evolution, and Behavior: A Life History Perspective)仍然会出现以下“经典说法”:
男女性别加权后,蒙古人种的脑容量为1364立方厘米,高加索人为1347立方厘米,而黑人则为1267厘米……头脑大小的种族差在出生时已出现。根据美国的全国研究,17000个白人婴儿的头围比起19000个黑人婴儿的头围明显要大很多……脑容量的微小差异意味著两者相差数以百万计的神经元……在人类的脑部大小与智能之间,有著不多但坚实的关联(259-260,内容由笔者翻译)。
要知道这种论述的影响有多大,我们也可以参考收录在1911年的《大英百科全书》(Encyclopædia Britannica)的条目,上面如何记载黑人与猩猩属动物的头骨特征斜度类比。
怎样从人禽之别谈到种族问题?
上述图片怎样在科学角度上面证明,已开化的欧洲民族是应该征服非洲,带给非洲先进文化。同样地,美国白人为土著印第安人著书立说,例如在《美国人的头颅》(Crania Americana)会将印第安人形容为“从婴儿到老年,他们的童年一直延续……(印第安人)很大程度上无法以理性思考,无法思考抽象的题目”。能够思考一直是西方“人禽之辨”的主要判准;而脑部大小等等外貌特征,当时被认为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思考。
根据傅柯(Michel Foucault)的说法,“种族”(race)到了十八世纪,种族变成解剖学上的名词。“种族”一开始都只是指代文化差异:例如诺曼人以及萨克森人,高卢人以及法兰克人的差异。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康德将人分成黄种人、红种人、白人以及黑人,透过他们的肤色、体格以及形态学的转变去决定种族,此时才开始有上述的“科学”研究,去证明黑人比起白人精神上以及文化上都要低劣。后来这种观点在政治层面被广泛利用,傅柯将其称为“国家种族主义”(state racism)。
启蒙时代哲学家如康德推崇理性,每个人都应该能够使用理性思考理想的社会应有的模样,自我立法并自律遵守法令;同时,人有责任以国家及公众为依归,审视现行的法规是否正当,这样的公民才是社会中称职的政治主体。研究殖民主义的学者如麦卡锡(Thomas McCarthy)在他的著作《种族、帝国与人类发展的概念》提到:对帝国而言,他们的殖民行动其实是一种家长式的引导。又基于黑人与印第安人更接近动物这个假设,在帝国殖民者严重,他们生物上/先天条件不足,“不适宜”成为政治主体,有待开化、教育,使他们能够符合上述自由主义主体的要求。这种定义本身就是傅柯、阿甘本等哲学家提及所谓“生物政治”的向度:即他们究竟是怎样的生物,以及以此衍生的社会管理,以及相对应严苛的伦理规范。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欧洲文化都以这种“人禽之辨”去处理种族之间的关系,从法律上、科学上、社会上定义这些非我族类。这段历史是往后优生学、犹太人灭绝的历史前设,我们必须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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