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该长什么样子?——罗尔斯的正义二原则
罗尔斯(John Rawls)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有些人会说“没有‘之一’!”),他的影响力来自这篇文章无法交代的庞杂政治哲学理论,不过我们依然可以稍微说说他的思路。
政治哲学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果我们要有个政府,政府应该长什么样子?
每个人支持的答案大概都不一样,有人认为政府应该要恪守《圣经》的教诲,协助建立以忠贞家庭为本的社会;有人认为政府不该帮宗教做事,但应该用各种方法来协助人民过活,例如义务教育、健康保险、低收入户补助……等等;有些人认为政府除了基本的维持治安之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因为任何政策,都必定限制人的权利:义务教育限制了想要自学的人的自由,低收入户保障则是在用税金惩罚那些有能力赚钱的人。
就某方面而言,这些说法(或许除了第一个之外)背后都有好理由,这是为什么“政府应该长什么样子?”这个问题很困难。
对这个困难的问题,罗尔斯也有自己的答案,他认为社会的基本设定要满足这些条件:
第一原则
每个公民都拥有同等的最大限度的自由。
第二原则
政治和经济上的不平等必须要:首先,这些不平等倚赖的职位和机会要对所有人开放;再来,这些不平等的存在,得要对最弱势者最有利。
这些原则被称为罗尔斯的“正义二原则”。正义二原则很抽象,我们很难直接断定说,从它们出发设计出来的社会会长什么样子,不过大致上应该会有这些方向:
以上我试图刻画了罗尔斯心里的公平正义社会。当然,你不见得同意这样的社会算是公平正义,事实上,是罗尔斯有责任要说服你。
为什么我们该用正义二原则来作为正义社会的指导原则?罗尔斯的说服策略之一,是一个思想实验:原初地位(original position)。
罗尔斯要我们想像,有一群人要一起设计他们即将进入的社会的基本结构,包括政治体制、主要的法律、教育、税制、福利制度等等。设计社会是一个大工程,所以我们假定这些人都学识丰富,拥有充足的法律、政治、社会学、自然科学知识和素养,并且,他们也了解关于这个社会的所有相关事实,例如地理状况、人口组成等等。这群人都聪明、理性且自私,他们在参与设计讨论时,唯一的考量就是“自己进入社会之后,可以过得多好?”可惜的是,他们对此可以动的手脚非常有限,因为他们虽然掌握很多设计社会所需的知识,但却对他们自己一无所知:例如说,他们可能知道这个社会会有许多人爱吃海鲜,但却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吃海鲜;他们可能知道这个社会上有各种族群,却不知道自己会“降生”在哪一群。
以罗尔斯的说法,这群人虽然拥有充分的普遍知识,但所有关于他们自身的认识,都会被“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给挡住。因为无知之幕,这些人不知道自己的长相、性别、出身、宗教、族群和喜好,也不知道自己的基因组成、有没有先天疾病。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理性且自私的人,会如何设计社会基本规则呢?假设我拥有一些关于我自身的知识,知道我会作为男人降生在社会中,那么,在理性自私的考虑下,我会设计一个对男人有利的社会。但是在无知之幕后面,这并不是好点子,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会以什么性别进入社会。
无知之幕的存在,让原初地位里的决策变成一场赌注。社会可用的资源有限,不可能让大家都过得超级好。我可以把社会设计成让成功的人过得超级好,但如此一来,若我降生之后发现自己无论如何没机会成功,可能反而会超级惨。除了自杀,人无法选择退出社会,因此罗尔斯主张,面临如此重大的抉择,最理性的决策方式并不是考量“如果运气超级好,可以有多好”,也不是取期望值,而是采取最安全的策略,考量自己可能面临的最惨状况。例如说,我并不担心自己成为社会上最优势者,我担心的是成为社会上最劣势者,所以我会同意资源重分配,减少最优势者的好处,来让最劣势者过得不那么惨。
从这样的观点出发,罗尔斯认为,理性且自私的人在原初地位里会选择的社会基本原则,就是前面提到的正义二原则。为了让自己不管如何都有机会争取到好生活(不管自己认同什么样的好生活),人们除了希望社会保障自己的基本自由,也会反对社会让任何的地位成为某些人的特权。更重要的是,人们会想要社会对那些不幸落入劣势的人提供一定保障和福利,让他们有翻身的机会,因为,谁知道呢,搞不好到时候那个不幸的人就是我自己!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罗尔斯要用原初地位来决定社会基本结构应该长什么样子?毕竟原初地位和无知之幕都不真的存在,而我们的社会样貌也不是这样产生的。罗尔斯的企图并不是借由原初地位和无知之幕来说明真实存在的那些社会制度的合理性。借由此思想实验,罗尔斯想要刻画的是某种公平和理性的思辨过程,来间接地说明正义二原则的合理性:在一个会议里,如果大家有平等发言地位、充份的知识,并且不知道自己是谁(因此无法自肥),那么他们决定出来的社会基本结构,应该就会是公平的。
*感谢黄颂竹阅读本文初稿并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