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与时间:时间为甚么成为现象学的难题?

撰文: 郭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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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之前的文章〈奥古斯丁与时间问题〉中,谈到时间问题对现象学有决定性的影响。在本文,我们将进一步窥探胡塞尔的现象学如何承接了奥古斯丁的时间问题。胡塞尔在甚么意义上说“时间是现象学最大的难题”?(注一)现象学在时间问题上有何拓展和遭遇甚么困难?透过时间问题,我们将会看到胡塞尔的现象学如何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后现象学运动中的反主体倾向。

 

时间作为意识的建构

 

胡塞尔在展开时间的讨论前就引用了奥古斯丁的名句:“甚么是时间?如果没有人问我,我知道。如果我要向发问者解释,我则一无所知。”(奥古斯丁,《忏悔录》,卷十一))这段引文证明了胡塞尔对时间的探讨是对奥古斯丁的一个内在的回应。笔者在前文说过,奥古斯丁的时间问题极具代表性地揭示出时间的悖谬性。我们日常用“过去”、“现在”和“将来”描述的时间,在逻辑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如果没有东西逝去,则不会有过去的时间;如果没有东西到来,则不会有将来的时间;如果没有东西存在,则不会有现在的时间。但考察那两个时态——“过去”和“将来”;过去如何存在,如果它已经不存在?将来如何存在,如果它还没有存在?但如果现在一直是现在,它则不会逝去而成为过去:如此则不会有时间而只有永恒。(奥古斯丁,《忏悔录》,卷十一)

 

奥古斯丁这段对时间问题的形构指出了时间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说明过去和现在的有效性,或者说,它们如何“存在”?奥古斯丁的一个简单却有指引性的答案是:它们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所谓的过去和将来只是人的回忆与期望。然而,奥古斯丁没有再追问回忆和期望如何构成时间,也没有追问回忆和期望中的时间的真实性问题。这些都在胡塞尔的时间现象学中成为最重要和迫切的问题。

 

现象学与时间问题

 

胡塞尔早期现象学的主要任务是对意识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进行结构分析。胡塞尔认为,意向性是意识最基本的结构,一切人类可以经验到、把捉到的现象,包括物理现象、心理现象,甚至逻辑、数学和理念之物,都是通过不同的意向性给予的。一切意向性都可以分为一个意向行为(noesis)和一个意向相关项(noema)。例如在最朴素的对一棵树的感知中,意向行为是一个感知,其相关项是作为感知对象的那棵树。但在对这棵树的回忆之中,意向行为就变成了回忆(recollection),相关项是对树的记忆(memory),在这个回忆中还有一个重认(recognition),让我们知道这是我刚才看见的那棵树,这种重认让我们知道树是一个客观的对象。通过类似的意向性分析,胡塞尔希望澄清一切科学对象、理念和原理在我们认知活动中被给予、经验和处理的方式,还有一切认知活动如感知、回忆、判断等等的意识结构,从而找到诸科学领域在直观中能够获得的根基。

 

然而,这种现象学分析之所以可能,乃奠基于一种意识的时间性。回忆的例子正好说明这个问题,假设我现在有一个对树的回忆,我如何能确定这是一个对树的回忆而不是一个凭空的想象?我如何确定我真的见过这棵树?(事实上类似既视感【Déjà vu】和最近兴起的曼德拉效应这样的心理学现象都能指出回忆可能是错误的,但胡塞尔此处讨论的是一般回忆的问题。) 如果这一点做不到,我们就谈不上重认一个固定的对象,而对此对象有所认知了。然而,如果按照奥古斯丁的时间问题,这种重认的能力正是十分可疑的,因为我对树的原初的感知已经结束了,现在只剩下一个对树的回忆,我们如何确定现在的回忆与过去的感知相契合?而且当我们这样发问时,正好说明了奥古斯丁以回忆作为对过去的连结并没有消解时间问题;时间问题以另一个形式重现在回忆的真确性的问题之中。而且这个问题直接关切到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如何可能:如果一切过去了的对象、经验和意向都是不真实的,则一切现象学的反思都有可能是虚妄的,我们甚至不可能如实地描述任何的经验,因为被描述的经验已经过去了,已经“不存在”了。

 

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胡塞尔必须要在现象学的脉络下追问时间如何可能?而且,在这里要追问的不只是客观的时间如何可能,还有意识的主观时间如何可能?也就是说,意识凭何能有回忆、期望、反思等等结构和功能,以及这些结构如何令我们经验到一个客观的,作为万事万物发生维度的时间?这个独特的,由现象学引发出来的问题领域,胡塞尔称之为“内时间意识现象学”(注二)。

 

内时间意识

 

胡塞尔对时间的分析从对一串音符的感知入手。假设我们听到一串音符A-B-C-D。这是如何发生的呢?如果按照奥古斯丁的时间问题,在每一个瞬间只有一个音在响,当B在响时,A已经成为了过去,C和D还没有出现;当D出现时,A, B, C 都已经消失。如果是这样,我们理应只是分别听到了A, B, C 和D,根本不会有一个旋律的感知。然而,可以说当在D出现时A-B-C作为回忆同时出现吗?如此我们又回到回忆的真确性问题之中了。

 

胡塞尔认为,当我们听到A-B-C-D时,这是一个完整的感知,并不同于对A-B-C-D的回忆,然而,这也不等于说A-B-C-D作为一个整体的对象同时显现,否则它与四个音同时奏响无异。胡塞尔提出,当第一个音A消失而B响起时,A并没有离开意识,否则我们不会感知到任何旋律;另一方面,对A的意识不是一个完整的回忆,而是它在意识之中的滞留(retention)。滞留让我们能经验到A的流逝,它由最原初给予的A变为A’。因此,当B响起时,我们经验到的不只是B,也不是AB,而是B连带着A向着过去的流逝,也就是A’B。在胡塞尔著名的时间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是如何发生的(注三):

 

 

在这个图中可以看到,当在E这个当下时,意识所拥有的不只是一个空洞、无广延的瞬间;它还持有着从A到A’的连续化,还有当中每一个瞬间的前后相续的次序。在客观时间中A到E的事件(水平线)就被投映到意识当下的视域(垂直线)之上,而且下图展示了这是一个向着将来无限进行的过程。

 

胡塞尔认为,正是滞留的结构使得意识不会成为离散的点,而能把每个当下的经验依次建立成一个连续统一的内时间流。由于这个内时间是由意识建构的,因此滞留本身不牵涉到回忆的真确性问题,它是人之所以能经验到“过去”的意识基础,在此之上才能有意义地谈论客观时间。胡塞尔提出,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谓的客观时间皆离不开这种内时间的意识建构。胡塞尔认为,滞留伴随着每一个当下的行为,不论是感知、回忆或想像,都有滞留参与其中;不论我们幻想和回忆A-B-C-D那串旋律时,都需要有滞留使被幻想和被回忆的音符能按时间顺序依次出现。因此滞留就有如我们意识之中的一个秒表,不论我们意识到甚么,在做甚么,它都记录这些经验在意识之中出现的时间位置(time position)。这个功能至关重要,基于这个功能,当我们回忆起一件过去的事情时,虽然我们把回忆的对象现前化,在当下思考它,但回忆实际上没有完成一次时光旅行,把我们完全带回过去的经验之中;相反,一个回忆在记忆的现前化的同时,也是对过去之物的时间位置的回望。基于这个对时间位置的回望,回忆才能有别于感知和幻想。同时,基于这种对时间位置的回望,我们意识到随着新的经验涌现,旧的经验会一去不返地流逝,即使有相同的经验内容被给予,如再见同一个人、再听同一段旋律,我们仍然能区分出这是两个不同的经验,在不同的时间发生。基于这种时间意识的功能,我们才可以感受到时间是一个一维线性的有序结构,这种经验使我们能建构出一个客观时间的概念。

 

内时间意识的困难

 

然而,胡塞尔的理论有没有解决奥古斯丁遗留下来的时间问题?胡塞尔早期还是相对乐观的,他认为滞留就保证了内在意识流的统一,一切过去的经验和经验对象都没有消逝,只是沉入意识的深处而已。因此要解决回忆真确性的问题,只需要找到在滞留中的经验内容与回忆中的经验内容的一致性,就能说明重认和对象化的发生。但随着研究的深入,这个早期理论的一些问题就开始呈现了。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两个问题:1)意识如何把握到本原的事物?2)意识如何把握到自身?

 

现象学的一个最重要的任务是悬搁一切理论前见,找到事物在意识中自身给予的方式。然而,如果一切事物当下的给予都是伴随着一条滞留的尾巴的话,这等于说,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在未经意识改造之前给予自身。或者用胡塞尔的话说,那个未经意识加工改造的原印象只存在于现在的一个极点之中(注四),然而一切可以被作为对象地谈论的经验和事物,一定是已经在内时间之中展开自身,有其时间的形式才能被知觉。也就是说,事物的原初给予性永远在觉醒的时间视域之外,一切我们能看见的东西其实都已经成为了过去。如此,现象学当怎样如它的口号声称那样“回到事情本身”?

 

进一步的问题是,意识如何能“知道”自身在经验一个时间过程?胡塞尔早期的时间理论是由对作为客体的声音分析出发的,这个分析的结论是,如果要感知一个作为时间客体的旋律,则必须要有一个感知的过程;或者用胡塞尔的话说,对相续的感知预设感知的相续(注五)。然则,如果感知活动本身又是一个相续的现象,则它如何避免时间问题的重现?虽然滞留的结构解释了一个时间客体如A-B-C-D的给序方式,但我的经验自身又是一个瞬息在变的过程。比如此刻和感知到的是A’B,但下一刻随着C的响起和A的进一步流逝,我的经验内容就变成了A’’B’C。这些变动中的经验内容又构成了一个新的时间串联。我们又如何确定过去的经验内容就是真实的呢?当我的对象是客观事物时,我还可以用客观事物来确定回忆和滞留的相合;但如果对象不是客观的事物而是这些作为经验内容的内在对象时,这里就缺少了一个客观的参照。例如,我如何确定我对一次旅行的愉快回忆就真的是当时的感觉?如果对这些内在对象又有另一重的滞留,对经验的经验又复需要另一重的经验,如此岂不是会无穷后退?

 

这两个问题足以证明胡塞尔早期的内时间现象学并没有完全解决时间问题,相反,它证明了奥古斯丁的方案和胡塞尔早期的现象学方法都不能是完美的答案。事实上,从胡塞尔晚期的时间手稿可见,无穷后退的问题是一直困扰他的问题,他的早期研究甚至没有给出一个胡塞尔自身十分满意的答案。但或许这是胡塞尔早期时间现象学的一个重大贡献:它印证了时间问题不能通过把时间收入一个知觉的主体来解决,毋宁说,时间问题本身是一个形式问题;无论讨论的是客观时间或者内时间,时间问题一样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在客观时间里是奥古斯丁的模式,在时间客体的感知层面是回忆的真确性问题,在内时间的层面是内时间意识如何感知自身的问题。每一个阶段的问题其实都是时间问题的一个变种,只要找到对应“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意识结构,时间问题就可以以不用的方式重现。

 

从静态到发生现象学

 

透过对时间问题的追问,胡塞尔触及到早期现象学的边界,由于时间问题的介入,早期以意向性的结构分析为主的现象学不得不面对更深刻的时间意识问题。这个问题使现象学不能再奠基于一个清醒的、我思、永远站在当下去思考过去和将来的主体;相反,时间性表明主体的生命总有一个超出于当下反思的部分,这个部分已经不能再通过早期那种简单的意向性反思获得。因此,在胡塞尔中期的《关于时间意识的贝尔瑙手稿》中,他开始探索一种超越认知主体的静态观察之外的一个更深层的时间根基,即被动的意识流。在这个层次的意识中,意识总是先于反思地已经展开自身,反思的主体只能在这种基源活动之上才能建立自身。

 

这一发现促使了胡塞尔现象学的革新,并逐渐发展成以后的发生现象学。在被动的领域中,胡塞尔发现了更多前主体的意识运作,例如作为经验的基质的原素(Hyle)、原素间的勾连和代现,还有超越于传统我思以外的他我(Alter ego)、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等等。这些议题成为了胡塞尔晚期哲学中十分重要的主题。这些主题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呼应了后现象学运动中的反主体主义。我们可以轻易发现,后现象学家如海德格、梅洛庞蒂、列维纳斯、德里达等等,都曾经把自己的哲学重心放在被笛卡儿的我思所切割了的领域之上,如海德格的存在、梅洛庞蒂的身体、列维纳斯的他者和德里达的符号,而且他们对这些议题的发掘都不约而同地从对时间的探究开始。这点并非偶然,因为恰恰是在时间问题之中,传统作为我思的主体遭逢到了它的边界。

 

然而,如果细探胡塞尔晚期的时间手稿(这些手稿在后现象学家建立起对胡塞尔的批判时尚未出版),这些曾经被“我思”悬搁了的主题其实都以不同的方式重现在胡塞尔的计划之中了。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胡塞尔的现象学并没有过时;相反,它的问题意识其实一直延续到今天思想界炙手可热的议题之上。我们应当思考的是,这些对时间问题的原始思考,如何为今天的哲学思想带来新的启发。

 

注释:

 

注一:参见Edmund Husserl, On 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Consciousness of Internal Time, trans. John Barnett Bough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1), 286.

注二:现存《胡塞尔全集》中一共有三部关于时间的手稿:《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关于时间意识的贝尔瑙手稿》和《C手稿》。本文讨论的范围只限于第一部。此著作包含胡塞尔1905年到1911年之间的讲座和研究笔记,最初由Edith Stein修订,并于1928年出版。此书连同胡塞尔1893到1917年间的其他手稿一同收录于《胡塞尔全集》第十卷。

注三: 原图见于Edmund Husserl, On 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Consciousness of Internal Time, 28. 此网络版本引自:https://technophilia.wordpress.com/2013/07/03/passing-swirling-spinning-a-brief-note-on-stieglers-post-phenomenological-account-of-mediated-experience/

注四: Ibid., 168–9.

注五:Ibid.,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