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远雄 | 与他人同在——南希对海德格现象学的反思
南希批评海德格的分析,不足以揭示“共同体”的经验,因而必须加以深化。 南希进而主张共同体并不需依赖任何共同的事物,任何一个人都是与他人在一起,这份“同在”的经验常被扭曲成共同的意识形态或国族身份。
“与他人同在”(être-avec)【注1】 可说是理解南希哲学的一条线索。“与他人同在”是存在论的原则,即是说每个人必然跟他人在一起,“同在”或“一起”(avec)构成人的条件。何谓“同在”?“同在”现象会否重塑主体概念?会否改造共同体(communauté)的概念?南希在许多著作里,藉著诠释巴塔耶(Georges Bataille)、布朗肖(Maurice Blacnhot)和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来探讨这些问题。限于文章篇幅,我会集中分析南希对海德格现象学“同在”(Mitsein)的诠释。一方面,虽然南希的思想启发自上述三位哲学家,但是他认为海德格更具系统地阐释“同在”现象,比巴塔耶和布朗肖更具存在论深度。【注2】 另一方面,南希批评海德格的分析,不足以揭示“共同体”的经验,因而必须加以深化。【注3】南希进而主张共同体并不需依赖任何共同的事物,任何一个人都是与他人在一起,这份“同在”的经验常被扭曲成共同的意识形态或国族身份,他主张任何人都是向他人开放,反对一切固定化的共同体。
海德格论“同在”
海德格在1927年出版的《存在与时间》,主张从“同在”(Mitsein)的现象来理解人生在世的经验,取代实体(Substanz)、人(Person)和主体(Subjekt)等概念。在《存在与时间》第二十六节,海德格指出与他人“同在”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基本的经验,“同”的意思是指共同,而不是指相同,即使我们每个人的特性和各自在世界中的筹划不必相同,但同样会以不同方式跟他人在世界中相遇。当我们见到饮品售卖机,这架机器并不是单纯作为感知和认知的对象独立地向我们呈现,我们对它的了解尚包括那些饮品由工厂生产,再由运送员按排好,即使我们没有亲眼看见整个过程,但由饮品售卖机进入我们的关注范围时,我们已跟这一系列的关连和当中的他人相遇。故此,海德格说:“甚至此在(Dasein)独自存在也是世界中同在”。【注4】换言之,人总是与他人同在, 主体和客观的概念不足以描述我和他人的关系,因为这种关系不是外在于主体和客体,而是内在于此在,就在我生存的“此处”(Da),不断遭遇到世界中的人事。所谓“我”的意义并不等同兀立于某一特定时间空间之物件,实际上分散于(zerstreut)各项筹划之中。【注5】南希认为海德格的主张,是哲学史上首次系统地以“同在”来取代各种关于人的概念,“共存(co-existence)成为了我们思想的决定性实验(experimentum crucis)”。【注6】
南希对海德格的诠释
南希进一步指出,海德格的“同在”概念不足以理解共同体的经验,原因在于他把共同体成员的连系视为过份地内在或外在的关系。我们可从《存在与时间》中两个地方看到海德格的不足。
首先,在上面提到的第二十六节,海德格分析了 “与他人同在” 两种极端的模式。第一种是越俎代庖(einspringen),我替他人筹措他本来应为自己关切的事情,这时他人变得“依赖和被受宰制”而不自知。第二种是让他人筹措(vorausspringen),我不取代他人为自己筹划,让他人看到真正关系自己的事情,我不去控制他人,换言之,就是令他人成为他自己,而不是我规划下的棋子。在此,南希进一步疑问,我如何才能让他人成为他自己,怎样才算不插手他人对自己生命的关切?海德格并没有回答。
其次,海德格对死亡的分析,并未能真正捕捉“与他人同在”的经验。在第五十三节里,海德格认为当我们真正预期到自己的死亡终有一天会来临,意味著我们同时把将来视为真正会来临,而非总是尚未到来,真正意识到“随时都是死期”,而不是“还未轮到我” 。这时候,我们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死亡不能由他人取代,同时“无人能拿走他人的死亡”【注7】,我的死亡随时会来临,难以控制,跟别人毫无关系,促使我决定成为我自己,不再把自己融入他人的生活里,过著与大众没有分别的生活。【注8】如果死亡令我决意把自己跟他人划分,划分后的所谓“存活的独我”【注9】是否完全丧失了“与他人同在”的特质?如果不是,抉择活出自己的生命的人们,比起跟随大众而活的人,“与他人同在”的方式有何转变?南希认为,死亡所带来的绝对孤独,成了海德格的“与他人同在”的概念的界限,因为海德格无法加以说明。【注10】
至于抉择活出自己生命的人们,海德格认为他们可以形成真正的共同体 。海德格曾批评过不分人我的日常生活态度,我好像不是活在自己的人生,而是随大众的潮流而活,他称之为“众人的独裁”。【注11】在第七十四节,海德格认为人们可以反抗“众人的独裁”,我不再毫无自觉地随大众而活,而是为自己抉择,甘心与他人共同承担命运。我可以掌握面对死亡的自由,与他人紧密地结合起来,集体地为未来而抉择,承担共同的命运,形成人民(Volk)的共同体,写下历史。海德格如此形容“与他人同在”的最极致的表现:“来临到个人身上的事情(Geschehen),成为来临我们彼此身上的事情(Mitgeschehen),这就形成了命运(Geschick)。”【注12】再者,“只有在通布与战斗中,命运的力量才变得自由。”【注13】正如学者阿特曼(William H. F. Altman)分析,在今天读来,海德格这段文字颇为抽象,但在1927年经历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那代人眼中,就很容易领略到海德格呼吁人们为德国命运而参战的意义,当人们收到国人、亲人或朋友的死讯,明白到他们在战争中牺牲,成为了建立共同体的巨大力量。【注14】南希毫不含糊地指出这是海德格思想非常危险的地方,甚至带有“原初的法西斯主义”(archifascisme)的痕迹,因为他鼓励个人为集体的命运而牺牲,个人孤独地死去,造就了人民获得自由的历史。【注15】
南希论同在与展露
然而,南希质疑,海德格似乎只著眼于“与他人同在”的两个较为极端的面向,“众人的独裁”和承担集体的命运,非本己(uneigentlich)和本己的(eigentlich)两种情况,但并没有解释“与他人同在”的经验为何会使人走向这两种极端?为何没有第三种“与他人同存”的经验?因此,南希提出第三种对“与他人同在”的诠释。他认为我与他人同在的空间,不是并置,而是特定意义下的“共在”(composition),不可化约为外在的关系。他写道:“‘与他人同在于此’(être-avec-le-là)之所以成立,必然因为我和他人有所接触,因此彼此感染和入侵, 在我们各自向他人开放的维度之间,甚至只有最低程度,甚至只有如同极微细的衍生物。”【注16】在这种共在的关系中,我和他人既互相黏合,又可互相转换。在《不经劳作的共同体》(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注17】里,南希用“展露”(exposition)来形容我和他人的关系,每一个人都是向自我(être-à-soi)和向他人(être-à-autrui)展露,每个人都不是互为外在的主体,在主体的意志介入之前,我必然是已经展露出来的存在。【注18】从这个角度来看,人意味著自我(soi)可以成为主语的我(Je)或受词的我(moi),人首先是展露,而不是固定和已完成的状态。同时,人也是向他人展露,成为我们当中的我,或相对于他人的我。展露,成为“与他人同在”的基本特征,因为展露才可以成为海德格所讲“众人的独裁” 或命运的共同体中的成员。
存在就是分享
南希进而主张,海德格所言的“与他人同在”当中的存在(sein)应该理解为分享中的存在。他写道:“没有圣体式的结合(communion),也没有相同的存在(être commun),只有共同存在(être en commun)。”【注19】圣体式的联合指所有人可以融为一体,成为同质的存在,如同神学中的三位一体说和。相同的存在指所有人都相同,如德意志观念论里交互主体性的构想,每个主体在功能、道德和权利上同样而且平等。共同存在指所有人都同在,但有著各自的个体独特性(singularités),任何现实形式的共同体,如种族、家庭、国藉、性别、宗教、文化身份或政治派系等,都是共在存在加上人类劳作(oeuvre)的结果,把个体的独特性加以统合,但并不能取代同在的基本经验,即我与他人之间既独特又复数的经验(singulier pluriel)。例如我今天认为难民破坏我们原有的社会和文化,认同政治上的右派,但当我亲身接触到难民的处境后,我发现难民中有若干害群之马,其实原住民当中也会有,我可能会改变右派的立场,转而认同中间派或左派。我可以成为右派的“我们”,也可以成为“左派”的我们,甚或不参与任何党派,这些选择是我与他人同在的基础上加以论述和行动而成,最根本的同在经验并不会被这些劳作所取缔,南希称之为“不经劳作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最源初的意思在于向自我和自他人展露,存在是分享(partage),既划分我和他人,也连系我和他人在一起。因此,海德格所说的“存活的独我”并非真正从共同体中独立出来,只是突出了我的死亡属于我这一个面向,其实死亡经验尚有别的面向,而且走向死亡的过程仍然没有离开与他人同在。
共同体就是反抗
显然,南希上述的观点属于存在论(ontologie)的论旨,他不是说现实的社会或社群不靠任何人为努力就可形成,而是说现实的社群必然假设“与他人同在”,而且力图避免跌入海德格的极端看法。南希认为纳粹德国的逻辑,不仅是一般以为的减绝他者,清除植根于“血与土”(Blut und Boden)共同体之外的外来者,而且是牺牲的逻辑,“雅利安”共同体里只要有任何人不合符这个共同体的内在标准,就必须被牺牲,以保存这个共同体。【注20】这种雅利安的共同体显然属于海德格所谓的命运共同体,亦即是南希所谓“圣体式的结合”,纳粹集中营就是借由摧毁“与他人同在”来捍卫这种所谓共同体的同质性。【注21】南希批评,海德格的哲学深陷于德国现代哲学中对“人民”或“共同体”(Gemeinschaft)的迷信,也正如今天的极右派幻想通过驱逐外国人(移民和难民),就可以重建国家过去辉煌的历史文化。这种迷信通过各种言论和行动(劳作),扭曲我们对“与他人同在”的经验,令人们以为共同体必须建基于某些特质,如文化身份、宗教、语言或国藉等。事实上,人们完全可以跨越这些特质而联合起来,“不经劳作的共同体”并没有本质,而且是我们反抗一切固定化的共同体的根源。由此来看,南希的理想同样适用于批评今天流行的“想像的共同体”说法,当人们在某个时刻特别注重共同体的客观表现,例如视香港的广东话文化为共同体的本质,就如同以劳作来改造“与他人同在”的经验,掩盖了人们向他人展露而表现的各种行径, 笼统地说例如对英文文化的响往、对南亚文化的疏离以至近年对中国相关文化的憎恨等,任何一个“想像的共同体”都是劳作的产物,不是源初的“与他人同在”的经验。依赖“想像的共同体”来指引行动,会渐次令人以为“不经劳作的共同体”原来只是单一的广东话文化。
死亡与爱的同在
南希提到两种经验来说明“与他人同在”,反抗劳作而成的共同体。第一种是纳粹集中营里囚徒的反抗,即使在最不人道的折磨中,人们仍然可以坚拒接受敌人施加给他们的身份。法国诗人安泰姆(Robert Antelme)在《人类物种》(L'Espèce humaine)中谈到,被囚于布痕瓦尔德集中营(Buchenwald)时,当守卫要把他们编排成毫无个体性的囚徒时,他们坚拒被赋予的身份,力求保存和表现自己的独特性,反抗守卫把他们同质化——该死的犹太人。【注22】我不期然想到囚在同一个集中营的松布朗(Jorge Semprún),他记述目睹社会学家霍布瓦克(Maurice Halbwachs)的死亡,终身难忘。他写道:“我们将体会到死亡的经验,如同集体的经验,更加是友爱的经验,形成我们的同在(être ensemble),仿佛朝向死亡的同在(Mit-sein-zum-Tode)......”。【注23】
第二种经验是爱。南希接受鄂兰(Hannah Arendt)的想法,认为爱是“与他人同在”的独特方式,这里所说的爱是指爱我们的世界,祈求世界延续下去,因此是共同体的经验。【注24】我们把历史里最高贵和最优秀的言行留传下来,再次向下一代述说,不是因为我们特别念旧,而是希望伟大的言行可以持续地成为我们世界的一部份,下一代人仍然可以分享到。至于在爱情当中,我的心被展露出来,此刻的我不是主体。当我说“我爱你”,“我”之所以表达出这个意思,因为我早已向“你”展露了我的心迹,我这句话不是要求检证它的真假,而是展露于一场冒险之中,他人是否爱我,或者我是否真的履行爱情的承诺。【注25】爱情体现了向自我和向他人展露的独特方式,有别于海德格对“与他人同在”的极端刻划。海德格一生有过许多关系,但没怎么谈过爱情的理论,似乎不是偶然的。【注26】
注释:
[1] 我之所以把être-avec翻译为“与他人同在”,强调“同在”,而不取“共在”,因为“同在”更接近口语里“我们同在”、“我们一同做某件事”等说法,而且“同在”并无相同的意思,只意谓同处于某一时空,这亦正合南希的意思。
[2]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Paris, Christian Bourgois Editeur, 1999 (troisième edition), 82.
[3]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Cahiers philosophiques, 2007/3 (N° 111), 66-78.
[4] 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Tübingen: M. Niemeyer 1972, 120. Martin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trans. by John Macquarie & Edward Robinson,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2, 156.
[5] Sein und Zeit, 56. Being and Time, 83.
[6]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68.
[7] Sein und Zeit, 240. Being and Time, 284.
[8] Sein und Zeit, 263. Being and Time, 308.
[9] Sein und Zeit, 188. Being and Time, 233.
[10]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72.
[11] 海德格原文为 …… das Man seine eigentliche Diktatur,我不译为“他人的独裁”,因为此处众人或我们(das Man)并非指我之外的其他人(Andere),而是我不去划分我和他人,我活著如同众人活著,这种不分人我的状态遏抑了我对属于自己的未来和死亡的自觉,犹如政治上的独裁。
[12] Sein und Zeit, 384. Being and Time, 436.
[13] Sein und Zeit, 384. Being and Time, 436.
[14] William H. F. Altman, Martin Heidegger and the First World War: Being and Time as Funeral Oration, Lanham, Md.: Lexington Books, 2012, Chapter 6. 同样的诠释观点可见Domenico Losurdo, Heidegger and The Ideology of War: Community, Death, and the West, trans. by Jon and Marella Morris, Amherst, N.Y.: Humanity Books, 2001, Chapter 2.
[15]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69. 南希引用了Philippe Lacoue-Labarthe的说法,“原初的法西斯主义”出自La fiction du politique: Heidegger, l'art et la politique,
Paris: Christian Bourgois Editeur, 1987, 159. 然而,Lacoue-Labarthe并不是完全肯定海德格思想具有“原初的法西斯主义”的特点,原因在此无法详论。
[16]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74.
[17]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Paris, Christian Bourgois Editeur, 1999 (troisième edition). 我把书名译为《不经劳作的共同体》,因为南希的意念来自布朗修,强调共同体并非人类劳作而成之物。南希写道:“共同体必然座落于布朗修(Blanchot)所称的闲散(désoeuvrement)之中。在闲散之下或之外,离开劳作之物(oeuvre),不再需要加以生产或完成之物,而是遭遇中断、破碎和悬搁。单独的存在者(êtres singuliers)的个体性(singularité)中断或悬搁起来,就形成共同体。共同体不是单独的存在者的作品(oeuvre),也不以单独的存在者作为其作品,正如共同体不是作品,也不靠单独的存在者经营而成——因为共同体纯属单独的存在者的存在(être)——他们的存在于其界限上被悬搁。 社会、经济、科技和制度的劳作之物经过闲散,就成了交流。”见法文第三版,页79。读者应注意,此书的英译本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1991)根据法文本第一版译出,所以有约一半内容跟法文第三版有别,本文只标注法文本第三版。我也不跟从台湾中译本《解构共同体》(苏哲安译),因为一般来说“解构”对应法文déconstruire或 déconstruction,南希在此书并没有强调解构作为他的重要方法。我也不跟从中国大陆中译本《无用的共通体》(郭建玲、张建华和夏可君译),因为“无用”一词显然接近译者的诠释多于作者的看法,“共通体”一词虽然突出了相通之意,正如南希有时会用trans-来表达此意,但是牺牲了共同体成员一同去行动的意义,加上考虑到南希强调communauté,composition和comparution等字中的前缀com-,有聚集和一同的意思,所以我还是译成“共同体”。
[18]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207.
[19]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208.
[20]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36.
[21]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87.
[22] Jean-Luc Nancy, 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88.
[23] Jorge Semprún, L'Écriture ou la vie, Paris, Gallimard, 1994.
[24] Jean-Luc Nancy, « L'être-avec de l'être-là », 78.
[25] Jean-Luc Nancy, 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trans. by Peter Connor and others,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c1991, 89. 此部份并不收在法文本La communauté désoeuvrée。
[26] Jean-Luc Nancy, 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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