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称两岸“在宪法上同属一个中国” 陆委会批矮化台湾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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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总统马英九2日(周日)在湖南大学致词时引用台湾在1997年宪法增修条文中,列出台澎金马与大陆都是中华民国国土,表示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都是我们中华民国”;他同时指出,中国大陆1982年版的宪法也写到“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两岸“在宪法上都是属于一个中国之下”。台湾陆委会同日批评马英九的言论矮化台湾。

台湾前总统马英九继续访问大陆行程,2日(周日)上午带领台湾学生在湖南大学和大陆师生座谈交流。(马英九办公室)

台媒中央社报道称,陆委会2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称“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马英九在中国大陆将台湾宪法与之相提并论,还诠释为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言论矮化台湾,伤害台湾主权尊严。

陆委会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是台海现状与朝野共识,希望卸任元首赴陆交流,更应捍卫主权尊严。

据早前报道,马英九2日谈及两岸,他一开始就强调,“‘我们国家’修改宪法,定义分两个地区,一个叫台湾地区,一个叫大陆地区,都是我们中华民国,都是中国,只是两个部分。”

马英九说,“在我们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有定义甚么叫做台湾地区,甚么叫做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就是台、澎、金马,大陆地区就是台、澎、金马以外我们的领土。”

马英九强调,“所以不论是在台湾,或是在大陆,在宪法上都是属于一个中国之下,我们是台湾地区,你们是大陆地区。”马英九表示,“我知道在大陆的1983年的宪法前言里面也有讲,‘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这个事实很清楚。”

马英九也提及,两岸同文同种,而且双方都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这非常重要。尽管现在分属两边,双方有各自的制度,各自的政策,希望大家努力的能够减少不必要的隔阂,双方能够真诚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