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著《宪法》砍《宪法》 台湾统派何以不容见秦刚“法理一中”?
中国外长秦刚7日在两会外长记者会上首秀,共回应14道问题,中美关系与台湾问题是主要焦点。秦刚在记者会上一席自嘲“没有被称为战狼,若有所失”,中国没有所谓的“战狼外交”,但中国外交官是“与狼共舞”,坚定表明北京捍卫自身正当国家利益的意志不变;又尤其当秦刚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谈统一是神圣职责的说法,立即席卷台湾官学界与媒体广泛关注。
针对中美关系与台湾问题,秦刚坚定指出“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直白回怼美国国务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日前“台海冲突是全球议题,不是中国内政”说法,并且举了俄乌战争对比台湾问题质疑美国,不啻为正告其他国家,美国的所作所为实是违背其自己所宣称。对于两岸关系发展,秦刚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动作则十分吸引眼球,其依据法理条文声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却引来台湾内部纷沓不一的解读。
综合台湾学界反应见解,基本同意秦刚此次涉台回应,主要意在法理上反驳美国对台湾问题的各种干涉,强调北京作为于法有据,将之上纲《宪法》,阻止美国将“台湾问题非中国内政化”成为一种新常态。
尤其秦刚特意拿出1982年制定的《八二宪法》,强调统一是神圣职责、外国无权干涉,也让台湾学界警惕北京未来或参照香港问题处理对台事务,一如过去制定《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国家安全法》(2015年),以及2020年两会通过《香港国安法》的形式逻辑,以法理化匡定事务边界。此外,更有甚者担忧,北京罕见拉高提以《宪法》的举措,是否预告推进《武统法》的立法进程,用以确保未来当美日等外部势力介入台海情势时,添附北京得采取武统手段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相较台湾学界聚焦北京就统一台湾的“法理化”进程,在台湾内部被视为“统派媒体”的《联合报》所发表的评论,则显得“突兀”。在一篇发自“主笔室”的评论文章“秦刚搬出共和国宪法,打脸王沪宁与宋涛”中,直接指责秦刚提起宪法,等同将两岸过去在“九二共识”上形成的“默契”,即以创造性模糊所撑开的空间“一举弄塌”。
该评论论断,“如果只按两岸各自《宪法》行事,两岸早就无需推动任何交流甚而合作,无需谈什么两岸一家亲与心灵契合”;“按照共和国《宪法》,王沪宁与李克强都不必再谈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两岸)只剩下兵戎相见的份儿”。
综其上述,就某种程度而言,系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必须模糊以对,以确保在台信奉“一中”的“中华民国派”,得继续主张“‘两个中国’在模糊化、抽象化的一个中国概念间,可以并存”,而中华民国必要在此创造性模糊空间,方有立足之地,否则无以为继。
然而,此间立场却透露了贵为“在台一中派”在打击台独、回应北京之间游击的尴尬与矛盾。首先,在台统派长年攻讦民进党政府食中华民国俸禄,却寄生台独的行径,经常性提起《中华民国宪法》内含的“一个中国”,正告民进党、拒斥台独主张与发展空间,意即《中华民国宪法》“法理一中”的定位,是其主张两岸关系同为“一中”的根本,而这样的立场基本也已“说服”民进党,如见民进党创党大老、现任台湾驻日代表谢长廷过往提起“宪法一中”概念,即不为民进党内接受,可见一斑。只不过,同样是溯源《宪法》、强调“法理一中”的做法,台湾统派可以高举《中华民国宪法》表现“一中”,却拒斥秦刚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彰显“一中”,显然带有此法理非彼法理的歧视性矛盾。
其次,对于北京对台“法理化”作为,类似的差别待遇也表现在一定程度“理解”《反分裂国家法》,因为那是针对台独而来,但共和国宪法必须反对的份上——因为共和国宪法将直接扼杀中华民国存在、挑明两岸只得重回兵戎相见。这样的差异化处置,一如前述,依旧无法自圆何以《中华民国宪法》可以表扬一中,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能将两岸带回冷战的问题。
最后,两岸共同夯实“法理一中”,之于两岸宪法的价值与精神并无过失,丝毫不涉殃及既有九二共识的存废,今日窃以为秦刚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足以“一举弄塌”九二共识的颤栗之言,溯及根本,只相应了“跟拜民进党”而不自知的蠢钝,等同意识自葬于民进党将九二共识等同一国两制说法,照单吸收中华民国在统一概念的“法理一中”下,毛将覆焉的焦虑,于是乎造就今日这般“扛著《宪法》砍《宪法》”的谬论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