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选|确诊者不得投票 中选会:若防疫措施调整会检讨
撰文: 陈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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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年底九合一选举倒数35日,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会)日前公告新冠肺炎确诊者不得出门投票,引发违宪疑虑。
对此,中选会周五(21日)重申,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690号解释指出,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关于必要处置应包含强制隔离在内的部分,对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也未抵触宪法第23条之比例原则,与宪法第8条依正当法律程序之意旨尚无违背。
中选会也说,若防疫措施有调整,也会滚动检讨选务防疫计划。
中选会重申,投票为公民法定权利,均受宪法及法律保障;该会也感谢疫情期间遵守各项防疫措施规定,让各项选举、投票均得以顺利办理,持续深化民主政治。中选会呼吁如已知自己确诊,应遵守防疫措施规定,以保护自己与他人之身体健康权利。
中选会表示,整体防疫政策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持续监测疫情发展据以因应,如经指挥中心评估调整防疫措施,中选会自当配合指挥中心政策持续滚动检讨选务防疫计划。
侯友宜:可参考国外 让确诊者投票
国民党新北市长参选人、现任市长侯友宜同日表示,中选会应该参考国外的例子,确保COVID-19确诊者的投票权利。他说,除了选举,还有18岁公民投票权复决,选举是人民基本权利,中选会应该在保障人民权利下,鼓励大家投票。
侯友宜说,全世界也有许多其他国家针对确诊者的投票行为,有方法克服,建议中选会参考国外各项例子与场地布置、动线规划,克服投票,让人民可以站出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