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位遭撤 台大建机制要求论文比对原创性 追究指导教授责任

撰文: 陈晓宁
出版:更新:

据中央社报道,近来许多台湾政治人物都陷入论文风暴,国立台湾大学周五(14日)开会确立机制,当学生违反学术伦理情节严重、学位遭撤销,教务处会主动提报人事机构,追究指导教授的连带责任。
此外,台大曾于7月发函要求硕博士学位论文须进行原创性比对,当日召开的教务会议更正式修改校内规章,要求缴交“论文学术伦理暨原创性声明书”。

近来屡有政治人物出现学术伦理争议,台大学生组织希望检讨结构性问题,曾公开呼吁建立机制,让指导教授对学生发表的论文负担起一定责任。

台大周五召开教务会议,学生代表提案修正“国立台湾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要点”,新增指导教授的课责处置规定。最后教务会议做出附带决议,学生违反学术伦理情节严重时,会由教务处主动提报人事单位,追究指导教授的连带责任。

图为台大。(张钧凯摄)

台大周六(15日)召开校务会议,教务长丁诗同会后接受传媒联访表示,现行校内章程下,只要有人提出检举,就会透过教师评审委员会等机制,确定指导教授是否须负连带责任,“每个人都可提,有检举就可办理。”

丁诗同表示,未来只要是情节严重的学术伦理案,教务处就会主动向人事单位反映,进入后续追究指导教授责任的程序。

记者追问怎样算是“情节严重”?丁诗同解释:“撤销学位一定是严重的。”但如果只是复制别人一张图、抄别人一小段话,就属于较轻微的违反学术伦理。他认为,如果这类轻微状况,都要追究指导教授责任,恐怕没人愿意指导学生论文。校内法规的目的是保护学生也保护老师,提醒师生都要注意学术伦理。

除此之外,台大继7月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硕博士学位论文都须进行原创性比对,昨天召开的教务会议也正式修改校内规章,要求缴交“论文学术伦理暨原创性声明书”,才能办离校手续。

至于“比对相似度为多少%”的上限,则由各学院、研究所订定。台大主任秘书王根树解释,各领域状况不一样,社会科学研究常须引述他人的话、法律条文,放到软体中比对,相似度%可能较高;而理工研究要做实验,较不容易与他人论文相似,10%就算很高,因此还是要保有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