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非常律师|全身瘫痪志不屈 首位脊髓肌肉萎缩症律师成就惊人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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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热播Netflix韩剧《非常律师禹英禑》引发讨论。剧中女主角是韩国首位自闭症律师,靠著超越常人的毅力与疾病共存,在法律世界中闯荡,十分激励人心。

在台湾,也有一位不畏病魔,勇敢追逐理想、为病友发声的“非常律师”——罹患罕见疾病“先天性脊髓性肌肉萎缩症(SMA)”的陈俊翰。

全身瘫痪还遇火警致双腿截肢 不向命运低头先后取得哈佛硕士及密芝根大学法学博士(点图了解更多及浏览相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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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高考榜首、哈佛硕士 今获密芝根法学博士

出生时就被诊断出罹患SMA,医生告诉陈俊翰与家人,一般来说,SMA患者在不用药的前提下,存活时间仅有三到四年。全身瘫痪,还历经火警导致双腿截肢的陈俊翰,却以惊人的精神,克服疾病的桎梏,在法学专业上取得超人成就:他不但取得台湾大学法律、会计双学士,是2006年律师高考榜首,是台湾第一位SMA律师;陈俊翰同时也取得会计师执照。

陈俊翰并于2014年取得哈佛大学法学研究所硕士学位,曾赴加州柏克莱大学担任访问学者。今年,他刚取得在密芝根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8月底学成归台;他长期钻研国际人权、身心障碍政策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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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可用仍执意回台 陈俊翰盼改变制度、为身障者发声

回到台湾,陈俊翰说,除了担任律师,未来更想当一位“倡议者”,做可以改变政策、制度的工作,为身心障碍者发声,“让身心障碍者发挥自我价值。”他目前担任中华民国肌萎缩症病友协会法律顾问。事实上,陈俊翰早已取得美国纽约州的律师执照。陈母说,若留在美国,不仅SMA药物有保险给付,执业的薪水也比台湾高。执意回到台湾,是希望“看看有什么是我可以做的”。

在美国,由于外籍学生的身份,陈俊翰必须负担保险金额,而他也因此受惠,取得SMA治疗药物,“美国追求的是平等,大家交的保费一样,受到的保护也是一样的。”陈俊翰说,有别于台湾商业保险不接受“带病投保”,美国的保险机制强调“无差别、无歧视”,让自幼就确诊罕见遗传疾病的他,得以安然接受治疗。

回到台湾,因为健保针对SMA患者用药采限缩给付,须于一岁内确诊,且年龄未满七岁才能获得给付。年近40、早已超过限制年龄的陈俊翰,因此无药可用,只能任凭身体机能逐渐退化,陈母苦笑说:“其实根本就是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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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瘫痪仍有高成就 罕见疾病基金会创办人陈莉茵:堪比霍金

瘫软的身躯,坐在从美国携回,不需动手就可以操纵的电动轮椅上,四肢瘫痪、萎缩的陈俊翰,偶尔还需要请一旁的母亲协助“乔”一下身体的位置,让人不禁联想到罹患罕见疾病“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ALS)”的天才物理学家霍金。

罕见疾病基金会创办人陈莉茵就曾在健保会会议中,拿陈俊翰与霍金相比,希望说服认为部分罕见病孤儿药治疗后患者仍无法自理,就是“无效医疗”的会议委员,在疗效至上的新药给付原则外,也应该考量“病人本身的价值”。

陈莉茵说,霍金虽然只剩下一根小指头可以活动,但是仍对物理学界有重大贡献,“健保永续的价值,是照护者与被照护者的终极关怀。”她认为,疾病是人的本质,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罹患重大伤病就轻看他,陈俊翰就是最好的例子。

冰冷指标之外 罕见病药物纳保应考量人的价值

“我觉得很沮丧的是,明明有药却无法获得给付。” 陈俊翰说,回台后他更深入了解罕见病新药健保给付的审查机制,包括医疗科技评估(HTA)、成本效益比值(ICER)、生活品质调整后存活年数(QALY)等,“这些都只是冰冷的指标,而且有很多人为操作的空间。”他希望罕见病用药能更快纳保,让更多患者有药可用。

台湾现行药物纳保审查机制及指标,多须考量药物疗效与成本效益。陈俊翰说,“难道所谓的成本就只有药价吗?”他认为,罕见病患者因为疾病而住院、无法就业,也会增加社会成本。至于疗效方面,陈俊翰说“难道你期待罕病患者,用药之后,就能像正常人一样过生活?”他认为,罕见病用药不能和一般疾病药物使用相同的疗效标准。

罕见病药物专款执行率低 陈俊翰吁提集体诉讼

陈俊翰认为,财务冲击不可作为正当化“不让罕病孤儿药纳保”的理由,“这是一个很廉价的借口。”如此悲愤,是因为这些药物,对于陈俊翰与罕见病病友而言,是活下去的救命药。他指出,面对健保罕见病药物专款执行率未达百分之百,有钱却付不出来的现况,“我觉得这是健保署的行政怠惰”。

事实上,虽然未执行的数亿金额,相对逾8000亿新台币的健保总额来说,只是“面包屑”,却是等待救命药治疗的罕见病病友、家属的巨大希望,陈莉茵说,这些预算“涓滴都珍贵”。陈俊翰则以自身法律专业说明,为了病友权益,应该提起集体诉讼,或是赴监察院陈情、举发,借由法律途径,让更多病友得到药物救治。

病友声音听不见 应团结病友取得认同

在台湾,审核新药纳入健保的健保大会、药物给付共同拟定会议(即共拟会,PBRS)中,病友代表至多只有2位,且仅为列席,虽可以发表意见,但无法做成决议。陈俊翰说,共拟会中都是医疗提供者、付费者代表的声音,健保应保障的对象民众、患者反而几乎没有置喙余地,遑论病患中因人数少,而相对弱势的罕见病病友。

“必须先让罕病病友的诉求得到社会的认同,这样才能让行政单位感到压力。”陈俊翰期待透过集体的努力,让罕见病患者的声音能够“上达天听”。其实除了罕见病,陈俊翰想得更远,希望帮助不分疾病别的身障人士,都能够获得应得的权益,以无愧于他受法庭剧启发,踏上法律之路的初衷——消弭社会不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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