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文等三人涉“三中案”获判无罪 批蔡英文政府司法政治追杀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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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指控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等人,以低价及非常规交易方式出脱三中(中视、中影、中广)及旧党部大楼,造成国民党有超过72亿元(新台币.下同)的损害。
台北地院周三(27日)认定检察官举证不足,且马英九不具违反证交法身分,判决无罪。全案可上诉。

综合台媒报道,检方起诉指出,在2006年2月至12月期间,马英九、张哲琛(前中投董事长)、汪海清(前中投总经理)因广电法规定国民党退出媒体,为营造马英九的政治形象,贱卖中视、中影、中广与旧国民党党部大楼。马英九明知余建新(前中时董事长)无履约资力,却对余建新让步,藉复杂操作方式,掩饰用每股6.5元低价出售中视股权。

中影案、旧党部案部分,检方指控马英九为避免党产日后收归国有,与已故长荣集团创办人张荣发以总价43亿元的低价出售旧中央党部大楼、中影华夏大楼,前者以23亿元便宜出脱。

中广交易案部分,检方指控中广董事长赵少康资力不足,无力承购57亿元股权,且前立委高育仁有意出价50亿元。但马英九与赵少康配合,将广播部门以10亿元出售,并让赵后来坐享非广播部门资产的收益。

依起诉书,中视交易案造成中投4.9亿元损失,中影案造成18亿元损失,中广案造成15亿元损失,旧党部大楼案造成5.9亿元损失,中投另在中广股权交易案中有28.4亿元应收股款未实现。“三中案”共造成国民党72.9亿元损害。

马英九办公室在判决后发出新闻稿,指马英九对判决感到欣慰,也感谢司法公正还清白。新闻稿同时称,呼吁民众看清蔡英文政府利用司法政治追杀伎俩,在年底公投、未来大选,用人民力量下架“东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