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竹竿打死闯入屋眼镜蛇 网上晒相惹投诉 涉违动保法判缓刑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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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湾基隆一名游姓男子,因杀害进入家中的眼镜蛇,而遭人投诉。日前,当地地方法院依法判处游姓男子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指用缴纳金钱的方式代替刑期的制度),需以1千元新台币(约合274元港币)折算一日,并给予缓刑2年。

台湾男子杀死进入家中的眼镜蛇,遭人投诉。(视觉中国)

事缘于2017年,家住基隆的游姓男子,发现家中的阳台上突然窜进一条眼镜蛇,他在受到惊吓之余,拿出热水、消毒水及樟脑油等对眼镜蛇进行喷洒驱赶,又使用竹竿将眼镜蛇打死。事后,他将打眼镜蛇时拍摄的照片发布在社交群组,未料有人不满其残杀“保育动物”而向警方报案,检察官依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将其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农委会原将眼镜蛇列为第3级保育类野生动物,2019年1月9日,农委会发布公告指,不再将眼镜蛇列为保育类野生动物,但只要是野生动物,都受《野生动物保育法》保障,不得任意猎捕、宰杀。

根据判决书记载,游姓男子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之非法杀保育类野生动物罪,判处其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基隆地方法院判处游姓男子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联合新闻网)

(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