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陆委会:港府若要求台驻港机构提供资料 绝无可能
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15日签署《香港自治法案》,同时签署行政命令,取消美国对香港的优惠待遇。引发全球关注。
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天(16日)亲自公布“对港版国安法之立场与因应”说帖,谴责港版国安法违背香港基本法所保障之自由与权利,撕毁对香港高度自治之承诺,更抵触国际相关规章所揭橥之普世价值与国际义务。“台湾作为亚洲民主国家之前锋,始终依循不分国界的普世价值,坚持国家主权与民主原则,表达严正关切,并与国际同声谴责”。
说帖称港版国安法争议之处,包括定义浮滥、欠缺明确性,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域外管辖效力毫无节制,冒犯世界各国主权;高度侵犯思想、言论、新闻、网络自由及天赋人权;“送中条例”趁势借尸还魂;破坏司法独立;专擅立法未广泛征求港人同意等。
并罗列台政府因应作为,包括将随时密注情势并发布警示,提醒台人赴陆港澳风险;加强公务员赴港澳安全倡导;完善“台港服务交流办公室”,具体行动关照港人;研议争取香港优秀企业、人才,壮大台湾发展量能;保持与各国联系合作,守护民主之战略互助;强化管理涉陆之港澳人士及资金来台,升级国安应处;认清“一国两制”包藏祸心;并呼吁共同维系台港正常交流,保障台人及台驻港机构权益。
另一方面,关于因应措施既要争取香港优秀企业、人才,又要强化管理涉陆之港澳人士及资金,如何确认是被严管,还是被放宽,是否采专案审查?陈明通卖关子说,“这部份将会在下一波公布”。
至于港版国安法第43条施行细则明文,可要求台湾政治组织提供必要资料,陈明通表示,虽然目前未受到威胁骚扰,但台方驻港机构是经过双方协商换文同意的机构,香港应该确保不受政治干扰,否则将采取必要且强力的反制措施。
有媒体追问港府若要求台驻港机构提供资料,台方是否提供或与港府协商?陈明通强硬表示,提供资料“绝无可能”,将断然拒绝,也没什么好协商。
此外,大陆东方卫视驻白宫台籍记者张经义4月被陆委会宣布涉嫌违反《两岸条例》,违规在大陆党政军相关企业任职,并送交NCC行政调查。张经义7月16日发布新闻稿称,已委任律师回复NCC。他并指出,他所任职的媒体是在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因此应适用《港澳条例》,而非《两岸条例》,违法之说于法无据。
对此,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仅回应,张经义6月24日已将陈述书交给NCC,陆委会尊重主管机关NCC的行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