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台湾公布香港人道救援四大原则:由政府法人机构执行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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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即将在周四(28日)审议通过“港版国安法”,引来不少争议。台湾总统蔡英文早前表示会有对“香港的朋友”的人道救援行动方案,具体由陆委会规划。
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在周四出席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会前受访时就透露方案的四大指导原则,分别为政府主导、陆委会作跨部会整合、由政府所成立的法人机构协处,以及编列预算挹注经费。

陈明通说明“香港人道援助行动专案”的四大原则。(联合新闻网)

陈明通表示,新的情势可能让愈来愈多香港人来台,故因应蔡英文的指示,并与行政院长达成共识后,政府为完善港人来台居留、安置、照顾三大政策目标,成立“香港人道援助行动专案”,并提出上述四个重点、指导原则。

陈明通并称,台湾的《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差异,关键在于“人民”二字。过往在政治上,台湾将符合高度自治的香港、澳门视为第三地,因此授权法律来特别处理与港澳的各种关系。但如今大陆强推“港版国安法”,明显已降低香港的高度自治,因此政府必须密切观察和评估,并了解香港未来所做的事情,是代表香港的意志,还是大陆的意志,以做出因应。

据悉,目前最可能担任的公设法人机构是“财团法人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台港策进会),是2010年成立,为提升台港互动交流设立的民间组织,与香港成立的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互为对口机构。目前董事长为海基会董事长张小月、副董事长为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秘书长为陆委会港澳蒙藏处处长杜嘉芬。

此外,有台湾媒体披露,约有20余名港人以《港澳条例》第18条的政治因素,取得台湾居留权。面对立委质询究竟有多少人,台移民署官员不愿说明,称“要尊重陆委会”,陈明通则不断重复“我们有掌握”,最后才说“比这个(20余人)多”。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