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经义案后续 陆委会:拟修正禁止台人担任中共党政军职公告
上海东方卫视驻白宫的台籍记者张经义一句“我来自台湾”引起台湾网络议论,台湾陆委会日前以违反《两岸条例》送办。对此,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表示,《两岸条例》禁止台人担任中共党政军职的例示自2004年公告以来均未修正,为因应变化,近期研拟修正。他强调,台人赴陆就职要避免担任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的职务,以维护台湾整体利益。
台湾陆委会今天举行例行记者会。关于此前上海东方卫视台籍记者张经义被陆委会认定违反《两岸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台湾人民不得担任公告禁止之中国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
邱垂正指出,案子已经请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作为主管机关,台政府会秉持勿枉勿纵的原则,依行政程序法进行调查。
有媒体追问本案一开始找不到相关机关接手,是否为“先射箭再画靶”。邱垂正反驳称,不认同上述内容。《两岸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若不涉及违法,台政府绝对尊重人民工作就业权利的选择。
他强调,中国大陆持续对台零和思维的打压,各种威逼利诱的行径层出不穷,迄今也不放弃武力犯台。“台湾是我们安身立命家园,政府有义务提醒国人,赴陆避免担任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的职务,以维护台湾整体的利益”。
邱垂正再提醒,“大陆政治社会环境与法治制度,与台湾一般自由民主的国家所认知的普世价值仍有差距,市场机制以及劳动条件也与台湾不同,国人赴陆就业、生活、交流活动,应该留意可能遭到的风险”。
至于外界质疑陆委会是否扩张解释内容,邱垂正指出,除了任职机构是否为公告禁止的党政军机构,对任职内容也会以“涉及国家认同或基本忠诚度”、“对台统战工作”、“有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虞”等三原则来认定。例如只要是纯粹专业教学,大陆台师就没有违反条例的问题。
而关于三原则如何认定,他说,“由各机关开会研商”、“行政调查查处是很严谨的”。
邱垂正指出,禁止事项自2004年公告以来已十多年没有修正,加上近年大陆组织机关有很多改变,陆委会研拟修正,正与相关机关会商,进行各种意见汇整,若有共识,会尽速办理法规预告。
据悉,《两岸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公告禁止事项属于“法规命令”,必须先公告至少两个月,社会各界可以提供意见,行政部门可能依照意见修改,然后送交行政院会通过后,再送立法院备查,完成法定程序。而自该法条公告以来,台官方已裁罚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