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版《反渗透法》草案:影响选举公投可重判五年
撰文: 谭英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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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于当地时间11月25日召开记者会,公布党团版《反渗透法》草案,一共12条。党团总召柯建铭在会上呼吁,“朝野同行,国安共赢”,盼在野党能以理性角度看待,使该法能尽速在本会期通过。
鉴于法案具一定争议性,民进党立法院党团罕见地由总召柯建铭亲自上场,与干事长管碧玲、书记长李俊俋一同出面召开记者会。草案总说明指出,“近年境外敌对势力全面加强对台湾进行统战、渗透,意图影响选举及危害社会秩序;而先进民主台湾对于境外势力在其境内从事渗透、破坏、干预等行为,也先后采取立法作为加以因应。”
民进党版《反渗透法》草案亦明定,任何人不可受“渗透来源”的指示、委托或协助捐赠政治献金,或影响选举罢免、公投行为。假使违反该法,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500万元(约130万港元)以下罚金。
草案也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的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游说、以非法方式扰乱社会秩序,或妨害集会、游行。当中亦设有自白、自首条款,明定犯反渗透法之罪自首或于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自首并因而防止台湾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限制“敌对势力”行径
李俊俋表示,党团版不以“登记制”管理潜在的“敌对势力”,立法目的旨在对“敌对势力有指示、有委托、有资助”的行径采“限制行为”,该法也另针对相关法律在防制“渗透”的不足进行补足。
柯建铭则道,《反渗透法》草案条文的内容很简单,“只要你有犯罪就是课刑,(并且)刑责提高,有证据到哪里就办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