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高層找到人才但公司拒聘用 結局逆轉讓她痛失近9萬月薪筍工

撰文: 联合新闻网
出版:更新:

月薪34万5千元(新台币,下同,约8.9万港元)、英属维京群岛商节能元件公司台湾分公司陈姓女研发部副总经理,找了蔡姓研发人员进公司,但公司表示无人力需求拒绝,她写信表示愿“以一换一”;公司事后录取蔡,但陈女的工作真的飞了。

陳女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稱執行長指示盡快增補人才,她覓得適合工作的蔡姓應徵者,蔡也辭去原本的工作、等候到職通知,公司卻說僱用未經書面授權,且公司將遭併購,沒人力需求。陳女認為公司違反誠信,寫下「I can left PFC. I cannot let him without job due to my invite him to join PFC.」一信,公司認定她請辭。但一、二審她皆敗訴。

陳女主張節能元件台灣分公司應自前年11月7日起至她復職日起,按月給薪、按月提繳9千元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的退休金個人專戶;但她的主張在台北地院、高等法院都認為無理由。

台灣職場奇案誰是誰非?點圖閱讀詳細案情及「以一換一」信件內容↓↓↓

+3

陳女在一審敗訴後,上訴高等法院。但高院同樣認為陳女表明願「以一換一」,由她與公司終止僱傭契約,換取公司聘僱蔡,以達控制僱用人數之目的。

高院認為,陳女既未預先聲明不受信件內容拘束,依事件情形、性質,也無法認定她不受內容拘束,仍駁回她上訴。本案仍得上訴。

延伸閱讀:

碰!新北板橋傳槍響 17歲少年疑自戕殞命

郭台銘告網友:任何人都不能詛咒我母親 忍無可忍報案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