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台灣法務部:疑犯和被害人皆港籍 應由港方先處理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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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台杀害女友的香港疑犯陈同佳,愿意23日出狱后到台湾自首。台湾法务部今日(21日)联同陆委会举行记者会,法务部长蔡清祥指出,台港双方都有司法管辖权,而疑犯和被害人都是港籍,基于优先性、便利性,“应该由港方先处理本案”。
蔡清祥又說,香港政府不應該讓涉及殺人重罪的疑犯任意遊走,他認為台港雙方應該透過正式司法互助管道處理,法務部會成立專案小組和港方接洽,「沒有拒收的問題,也不會私了案件」。
他說,考量到被害人家屬的心情,而疑犯和被害人都是港籍,基於優先性、便利性,「應該由港方先處理本案」,台灣也願意提供所掌握到的事證;若港方沒有管轄權,也應該由香港法院正式裁定,而非由行政機關認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