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拍成灵异风格 台湾新娘索偿11万新台币仅获赔7000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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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被拍成诡异的“纸扎公仔”相应怎么办?高雄一对夫妇去年结婚前就遇到这种情况,女子更怒而起诉婚纱公司,索偿合共11万 (新台币,下同,约2.82万港元)。经当地法院审理后,却仅获赔7000元(约1800港元)。

婚纱照上新郎身穿黑色西装,而新娘则新穿裙褂,但两人表情非常灰暗,毫无笑容且风格诡异,有如“纸扎公仔”一样。(网上图片)

事件起源于2018年8月20日,事主许女士在Facebook 群组“爆怨公社”上传婚纱照,并说道“农历七月看到自己婚纱照被吓死。现在婚纱流行金童玉女风格吗?”、“实在不敢婚宴上放这些照片触霉头啊”等语。从照片可见,婚纱照上新郎身穿黑色西装,而新娘则新穿裙褂,但两人表情非常灰暗,毫无笑容且风格诡异,有如“纸扎公仔”一样,没有新婚的喜庆感觉,色调亦是相当灰沉。

许女士这辑婚纱照费用为1.4万元(约3600港元),她要求婚纱工作室依契约规定免费重拍,但对方却要她付三成费用,双方协商破局。

婚纱照上新郎身穿黑色西装,而新娘则新穿裙褂,但两人表情非常灰暗,毫无笑容且风格诡异,有如“纸扎公仔”一样。(网上图片)

法院:事主无法举证照片有瑕疵存在

许小姐于同年9月办完婚礼,并提告要求婚纱工作室返还1.4万元(约3600港元)费用,并支付她找他人拍婚纱费用4.9万元(约1.26万港元),以及未经同意在Facebook发布其婚纱照,“侵害肖像权”应赔4.7万元(约1.2万港元)。

婚纱工作室一方则指,有替许女修改、调整婚纱照颜色,但无法调到完全如她想要的,且当时已同意免费重拍,至于将许女照片贴上Facebook,也有征询过她同意。

案件近日在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法官认为,婚纱业者有依许女要求修改照片,但她仍不满意而没有挑选照片,没完成整个拍摄不能怪罪于业者,而许女也无法举证照片有瑕疵存在,认定是她任意终止契约,依预约单“拍照付款金额为7000元”,判业者仅须退还剩余费用7000元。

侵害肖像权一事上,法官认为许女自己也把婚纱照上传Facebook,认定许女应没有因为肖像权受侵害,造成人格贬损以致精神上受损害,决定驳回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