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男为追台女 卖屋、弃博士学位去台湾教英文 结局却闹上法庭?
英国一名男子控诉和台籍高姓女子交往时,对方趁机偷了他母亲结婚留下的19世纪维多利亚戒指,还以装神弄鬼方式怂恿他卖掉750万元的房子到台湾教英文,害他放弃快将取得的博士学位,请求高还钱、道歉;法院认为,英男未尽举证责任,仅片面指控,认为他求偿无据予以驳回。
英男指控,2007年和高姓女友交往期间,对方在他英国住家偷了母亲留下来的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戒指,还装神弄鬼手法骗他说来台湾教英文可以赚很多钱,不如直接把价值750万元的房子卖掉,后来高还擅自以同居人身份卖掉他房屋。
他还说,在认识高女之前自己有房屋、有存款,还有即将取得的博士学位、工作等等,但对方却出面破坏了这一切,认为高应该要书面道歉,向法院请求高返还维多利亚时期戒指、赔偿750万元,以及登道歉启事。
高女经通知未到庭,仅以书面陈述表示,自己从未代替他卖房子,也没有参与出售过程,更无拿取对方所称遗失的戒指,不能够仅凭他的猜测就认定是她偷的。
有关偷戒指部分,英男并未提出具体证据,仅以书面称“确定是高女拿了他母亲的结婚戒指,因为只有她知道戒指放在何处,也是唯一有机会下手的人”;院方认为,英男凭他主观臆测,也无法确定他是否因继承取得戒指,无法采信。
出卖房屋部分,院方根据英国律师函内容,发现当初确实是英男自己出售,所得也拿来偿还债务;而有关他指控高女以“装神弄鬼”方式欺骗,他则强调高女身为老师,明知教英文不可能赚很多钱,却还跟他说来台教英文可以赚很多钱。
法院认为,英男已50多岁且教育程度颇高,有相当社会历练,对于事关自己栖身住所去留,实在难以想像会在毫无查证、准备下,单单仅凭高女片面说词,就放弃原有博士班学业,贸然做出卖房跨海教英文的重大决定。
加上英男还曾当庭说“我认为,本案不需要太多的人证或物证”,显然他未善尽举证责任,认为他求偿、要求道歉无依据,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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