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中女遭胁迫强奸 发信息向同学求救却被以为“开玩笑”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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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少女2016年时不幸遭一男子胁迫强奸,期间她曾以Line向同学发信息求救,不料却被以为是开玩笑,最终未能逃离魔掌。日前,犯案男子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高雄一名16岁高中少女小文(化名)2016年8月8日被一骑车的张姓男子搭讪后,以暴力逼迫“要不要去其他地方做爱?妳敢反抗,我就杀了妳”,小美因害怕遭遇不测,只能乖乖配合,不过路途中不断用Line在多人的班级群组内求救说:“救我”、“我要被强奸了拜托快来救我”、“快搜寻车牌号码”、“这边是荒郊野外”、“拜托了不要废话直接报警”,不料被同学当成是玩笑,最后话语停在“被上了”结束,导致被性侵得逞。

张男之后被捕,并被控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

张男在法庭上否认犯行,辩称,他到小文心情不好才上前关心,询问对方是否要发生关系后,对方先拒绝,后改口答应;且小文路途中可以逃跑却没有。

法官认为,小文若是答应张男,便不会以发圈沾染对方的精液搜证、发讯息求救,还拍下张的车牌号码,这些都有违常理。且小文害怕为求自保选择配合、发求救讯息与搜证,都可看出并非自愿,加上张男是猥亵、强制性交等罪的累犯,因此依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重判其7年有期徒刑。

(中国时报)